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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 珠江路車輛段試車線及九聯(lián)湖畔小區(qū)安全防護提升改造項目
原項目編號: 2022BFFGZ01898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二、公告內(nèi)容(更正事項、內(nèi)容及日期等)
珠江路車輛段試車線及九聯(lián)湖畔小區(qū)安全防護提升改造項目(2次)補疑 (2022BFFGZ01898) 招標文件變更內(nèi)容 一、原招標文件P165頁2.5 支付合同價款為“ 2.5.2 發(fā)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及資金安排的期限要求:不采用。 2.5.3 發(fā)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期限、金額(或比例):提供?!?/font> 現(xiàn)變更為:“2.5.1發(fā)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合同簽訂后 30 天內(nèi)。 2.5.2發(fā)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提供施工合同額8%的工程款支付擔保。 2.5.3發(fā)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保證保險或銀行保函?!?/font> 二、原招標文件P180頁14.6.2 質量保證金的預留為“ 質量保證金的預留采取以下第(2)種方式: (1) 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預留的質量保證金的比例: ,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shù)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 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預留專用合同條件第14.6.1項第(2)目約定的工程款預留比例的質量保證金; (3) 其他預留方式: / 。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 。” 現(xiàn)變更為: “質量保證金的預留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 (1) 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預留的質量保證金的比例: ,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shù)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 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預留專用合同條件第14.6.1項第(2)目約定的工程款預留比例的質量保證金; (3) 其他預留方式: 。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 注:此補疑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合肥城市軌道交通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長江中路408號 聯(lián)系人:查從政 電 話:055163662387 招標代理: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人:張工 聯(lián)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2年10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發(fā)布日期: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