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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 S601環(huán)巢湖大道派河大橋段安全防護工程
原項目編號: 2025BFFGZ0140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二、公告內(nèi)容(更正事項、內(nèi)容及日期等)
S601環(huán)巢湖大道派河大橋段安全防護工程招標文件補疑2 2025BFFGZ01403 第一部分:招標文件變更內(nèi)容 1.本項目招標文件中“3.2投標人業(yè)績要求”修改為: 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須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80萬元的二級及以上公路的安全防護工程或單個合同中含有金額不低于80萬元的二級及以上公路的安全防護工程施工業(yè)績。 2.投標人詳細評審業(yè)績要求修改為: 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80萬元的二級及以上公路的安全防護工程或單個合同中含有金額不低于80萬元的二級及以上公路的安全防護工程施工業(yè)績,每個業(yè)績得5分,本項最高可得10分。 3.本項目招標文件中項目經(jīng)理詳細評審業(yè)績要求修改為: 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jīng)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須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80萬元的二級及以上公路的安全防護工程或單個合同中含有金額不低于80萬元的二級及以上公路的安全防護工程施工業(yè)績,并在此業(yè)績中擔任項目經(jīng)理崗位,每個業(yè)績得10分,本項最高可得20分。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內(nèi)容 1.原開標時間及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07月11日09時30分”,現(xiàn)延期到“2025年07月24日09時30分”; 2.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延期到“2025年07月24日09時30分”; 3.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時間延期到“2025年07月14日17時30分前”; 4.開標地點變更為: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要素交易市場A區(qū)(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2樓2號開標室。 投標人在投標時提供的電子保函、紙質保函(紙質銀行保函、紙質擔保機構擔保、紙質保證保險)等形式的投標保證金中,若涉及的開標時間為延期前的開標時間或者延期后的開標時間,并且電子保函、紙質保函等形式的投標保證金內(nèi)容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認可。 注:此補疑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名稱: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77號 聯(lián)系人:胡工 聯(lián)系方式:0551-65119041 招標代理: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人:張工 聯(lián)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5年7月9日
三、附件
答疑發(fā)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
附件:招標文件補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