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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 合肥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線、3號線南延線工程正線軌道鋪設監(jiān)理
原項目編號: 2022BFFBZ0085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線、3號線南延線工程正線軌道鋪設監(jiān)理2標段招標文件補疑1 2022BFFBZ00853-2 第一部分:投標人疑問答復內容 1.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其他:“開通運營或試運營或初期運營”須提供官網截圖或業(yè)主證明材料(加蓋業(yè)主或合同甲方單位章)?!?/font> 請問:(1)官網截圖是否為建設單位官網截圖?(2)建設單位官網關于線路開通運營的新聞資訊截圖是否滿足招標文件“提供官網截圖”的要求? 答:(1)官網截圖為業(yè)主(或建設單位或政府部門)官方網站截圖。(2)滿足。 2.第一章 招標公告,3.2 投標人業(yè)績要求:“1標段:自2017年1月1日以來(以該業(yè)績對應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開通運營或試運營或初期運營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軌道鋪設監(jiān)理業(yè)績,且該業(yè)績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2標段:自2017年1月1日以來(以該業(yè)績對應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開通運營或試運營或初期運營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軌道鋪設監(jiān)理業(yè)績,且該業(yè)績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請問:開通運營或試運營或初期運營時間是否以官網截圖中載明的時間為準? 答:是。 3.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5.本招標文件中“城市軌道交通”僅指地鐵或輕軌。” 請問:城際鐵路地下線是否符合城市軌道交通的要求? 答:不符合。 4.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供業(yè)績證明材料須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附錄2的備注規(guī)定提供。其中“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證明資料信息應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評審因素。如投標人提供的上述業(yè)績證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評審因素(如正線(或單項)長度等),應另附業(yè)主(或合同甲方)證明材料予以明確說明,須加蓋項目業(yè)主或合同甲方單位章,否則評標委員會不予認可。” 請問:受新冠疫情影響,疫情風險地區(qū)無法進入建設單位的辦公場所,因此蓋業(yè)主證明并不現實。因此如投標人提供的上述業(yè)績證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評審因素(如正線(或單項)長度等),是否可以另附施工圖紙證明材料予以證明?請招標人對客觀情況予以理解。 答:否。請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執(zhí)行。 注:此補疑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標 人: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陽路17號 聯(lián) 系 人:高平波 電 話:0551-62662835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 系 人:張工 電 話:0551-66223911、66223831 2022年5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發(fā)布日期:2022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