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 首頁 >> 答疑變更 >> 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務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 黃河路(青海路—包河大道)段排水管道工程勘察設計
原項目編號: 2025BFFBZ0159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黃河路(青海路—包河大道)段排水管道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補疑 項目編號:2025BFFBZ01598 招標文件疑問答復內容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6資格審查條件(其他主要人員最低要求)中,結構專業(yè)負責人的資格要求為“具有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或結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商務、技術及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人員配備中,結構專業(yè)負責人具有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得2分,注3.經(jīng)評審通過的初審人員資格證書不參與此項計分。 問題:若我院擬派的結構專業(yè)負責人同時具備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和結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是否能滿足資格審查和后續(xù)詳細評審的人員配備得分。 答:擬任結構專業(yè)負責人同時具有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和結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則同時滿足:(1)附錄6資格審查條件(其他主要人員最低要求)中結構專業(yè)負責人資格要求;(2)商務、技術及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人員配備中結構專業(yè)負責人得分要求。 擬任結構專業(yè)負責人具有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結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其中之一的,則滿足附錄6資格審查條件(其他主要人員最低要求)中結構專業(yè)負責人資格要求,不滿足商務、技術及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人員配備中結構專業(yè)負責人得分要求。 投標人須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擬任結構專業(yè)負責人相關材料。 注:此補疑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合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70號 聯(lián)系人:周工 電 話:0551-64422826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人:張工 電 話:0551-66223183、66223831 2025年7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發(fā)布日期: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