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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檢測設備采購
原項目編號:2018HFCZ171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7日
二、公告內(nèi)容(更正事項、內(nèi)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檢測設備采購答疑公告 “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檢測設備采購”(項目編號:2018HFCZ1711)答疑公告如下: 問:招標文件第六章 采購需求中“★1.1系統(tǒng)包括:全自動核酸提取系統(tǒng),全自動檢測系統(tǒng)、專用軟件和計算機工作站、及其他配套設備和耗材等,該設備系統(tǒng)所用試劑為開放型”,此條參數(shù)要求的“該設備系統(tǒng)所用試劑為開放型”具有排他性,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做修改,按招標文件執(zhí)行。滿足此要求的進口設備品牌有羅氏、梅里埃、漢密爾頓、帝肯、ABI等,國產(chǎn)品牌有安杰斯、東北制藥,因此此條款不構成排他性。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供應商及時下載。 聯(lián)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lián)系人:劉工 電話: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