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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北校區(qū)醫(yī)療康復中心設備采購項目答疑公告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北校區(qū)醫(yī)療康復中心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2019HFCZ479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標文件第四章“評標辦法”中,“樣品演示”評分項的評分標準能夠修改?
答:招標文件第四章“評標辦法”中,“樣品演示”評分項的評分標準修改為:
投標供應商提供所投“無線說話方塊”產(chǎn)品的樣品并現(xiàn)場演示下列指標,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投標供應商提供的樣品及演示情況進行評分,每成功演示一項指標得1分,滿分5分,未提供樣品或未進行樣品演示的不得分:
(1)由無線說話方塊和無線LED光帶組成;
(2)可以添加圖片,符號和/或照片促進顏色識別;
(3)當無線說話方塊每翻轉一面,光帶在2秒內(nèi)即變換一種顏色;
(4)可無線遙控LED光帶等相應設備的顏色變換;
(5)促進顏色識別,滾動立方體就能聽到最上面的顏色名稱。
注:(1)投標前,投標供應商應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準備投標樣品。并在樣品上標記以下信息: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北校區(qū)醫(yī)療康復中心設備采購”(投標人全稱)樣品;
(2)投標時,投標供應商應提交樣品并送達指定地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提交的樣品,不予接收。投標樣品送達地:同開標地點;
(3)中標供應商的競標樣品將由采購人封存作為履約驗收的標準;其余投標供應商的樣品,將在評審結束后退還。
(4)投標供應商以加密電子文件送達時間順序進行演示,演示人員不超過2人(含授權代表),演示時間不超過15分鐘(含專家提問時間)。
2、其它內(nèi)容保持不變。
注:1、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供應商及時下載。
2. 參加本項目現(xiàn)場交易活動的投標人代表等進場人員,應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參加現(xiàn)場交易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官網(wǎng)鏈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
聯(lián)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lián)系人:劉工
電話:0551-66223922,66223923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