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專用檢驗設備購置第1包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0BFFHZ01193
項目名稱:合肥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專用檢驗設備購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 采購公告 ? 采購文件 □ 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
一、刪除招標文件評分細則中“綜合評價”評分項的內容。
二、關于招標文件評分細則中技術參數響應的評分標準修改為“評標委員會根據所投設備對招標文件采購需求“技術參數及其他要求”中的條款的響應性進行綜合評分,完全滿足或優(yōu)于招標文件采購需求“技術參數及其他要求”的,得滿分50分,如出現不滿足的情況,按下列標準扣分:1、標注“★”的技術參數及要求不滿足的,每一項扣5分,本項分值扣完為止;
2、未標注“★”號的技術參數及要求不滿足的,每一項扣2分,本項分值扣完為止。
注:以投標響應表及采購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作為評審依據?!?/span>
三、關于招標文件評分細則中技術參數響應的分值范圍修改為“0-50分”。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09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1、關于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中37.6解釋權的問題 答:采購人是本部門、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和執(zhí)行主體,具有相應的解釋權。 2、關于評分細則合法性的問題 答:本項目評分細則中“價格分”分值設置符合法律規(guī)定,“技術資信分”綜合考慮投標人技術、服務、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技術力量、設備設施,并科學設定了比重權值,與評審因素的量化相對應。 3、關于評分細則中技術參數響應設置不合理的詢問 答:本項目“技術參數及要求”由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制定,其中“★”號為關鍵的技術指標,用于區(qū)分關鍵技術指標和非關鍵技術指標,不具有限制性;非“★”條款是在產品基本性能參數上的優(yōu)化,更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且經采購人核實,同時滿足“★”條款和非“★”條款的產品至少3家;技術參數響應共50分,由評委會根據投標人響應情況按招標文件要求扣分,扣完為止。故招標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關于評分細則中技術方案、售后服務措施分值未量化的詢問 答:該評審因素的設置已細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應區(qū)間,并設置各區(qū)間對應的不同分值。 5、關于對“產品彩頁或截圖”的疑問 答:要求提供產品彩頁或截圖是證明投標人所投產品滿足招標文件技術參數及要求的依據,經采購人核實,滿足要求的產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標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關于對采購需求微波消解儀“★4、為保證后期售后服務及后期應用技術支持,投標人若為代理商投標投標文件中提供原生產廠家或其國內總代理商出具的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函”中廠家授權和承諾的疑問 答:該條款作為評審要素,并未作為資格條件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且與本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相適應。故招標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項目實施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投標文件實施網上遠程解密,投標人無需前往開標現場。 (2)疫情期間,各市場主體均應當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間交易服務指南》(官網鏈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謝謝理解、支持。 (3)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合肥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地址:合肥市高新區(qū)文曲路與支路二交口
聯(lián)系方式:0551-6280920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常遠
電話:0551-66223649、6622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