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 首頁 >> 答疑變更 >> 合肥市級政府集中采購 >> 服務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人工增雨改善空氣質量服務
原項目編號:2017FFCZ3634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3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人工增雨改善空氣質量服務項目答疑公告 “人工增雨改善空氣質量服務”項目(項目編號:2017FFCZ3634)第1包答疑公告如下: 1、招標文件“第四章 評標方法”的詳細審查指標表(招標文件第38頁)評分標準中關于氣象專用技術裝備使用許可證:“所投風廓線雷達生產廠家的邊界層線雷達獲得中國氣象局頒發(fā)的《專用技術裝備使用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得4分”,本次招標的風廓線雷達為6-8公里風廓線雷達,目前無該型號風廓線雷達的有效期內的《專用技術裝備使用許可證》,建議調整。 答:此條調整為“綜合評價(0-4分):由評委會根據(jù)各投標供應商所投雷達的品牌知名度、市場美譽度,以及所投雷達生產廠家的技術生產能力等方面,按1-4分進行酌情評分。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的說明、證明文件等材料,未提供任何材料的不得分”。 2、招標文件“第四章 評標方法”的詳細審查指標表(招標文件第39頁)評分標準中關于售后服務與維保方案:“投標供應商具有本地化(合肥市)服務機構和人員,7*24小時故障響應,發(fā)生后3小時內到達現(xiàn)場”,因國內具備風廓線雷達生產能力且獲得《氣象專用技術裝備使用許可證》的廠家中,只有一家公司在合肥本地,本條評分標準具備一定的指向性,建議調整。 答:考慮到后期設備的故障維保服務,且此條評分標準中已說明“由評委會根據(jù)各投標供應商提供的售后服務與維保方案的完備合理性、服務響應時間、服務人員配備、本地化服務能力等方面進行酌情評分”,未要求廠家須在合肥本地注冊成立,也未要求廠家“獲得《氣象專用技術裝備使用許可證》”,此條并無指向性,故按招標文件執(zhí)行。 3、招標文件“第四章 評標方法”的詳細審查指標表(招標文件第37頁)評分標準中關于自主研發(fā)、自主知識產權:“各投標供應商所投標產品全部為自主研發(fā)生產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得5分;所投產品中有部分為代理的得2分;全部代理的的0分”。本次招標產品包括對流層風廓線雷達、毫米波云雷達、多通道微波輻射計,其中具備招標產品中兩種雷達生產能力且具有《專用技術裝備使用許可證》的廠家中,只有一家公司涉及了多通道微波輻射計領域,本條評分標準具備一定的指向性,建議調整。 答:考慮三種設備的聯(lián)合觀測和綜合使用,以及設備運行、使用中復雜問題的處理能力,產品代理單位在技術保障和產品研發(fā)等方面能力與生產廠家有差距,出現(xiàn)問題仍要需要生產廠家進行解決,為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對后期使用、維護均有更好保障,且此條評分標準中并未要求廠家“具有《專用技術裝備使用許可證》”,不具有限定性。 此條調整為“自主研發(fā)、自主知識產權(0-5分):各投標供應商所投產品全部為自主研發(fā)生產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得滿分5分;所投產品中每有一項產品為代理的扣1分;全部代理的得0分。投標文件的投標產品分項報價表中需明確列出所投產品的原產地及生產廠商,并在備注欄列明是自主研發(fā)生產還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聯(lián)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lián)系人:劉工 電話: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7年10月2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