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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檔案數字化服務
原項目編號:2018FFCZ086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1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檔案數字化服務答疑及變更公告 “合肥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檔案數字化服務”項目(項目編號:2018FFCZ0862)答疑公告如下: 1、關于投標供應商提出的第四章評標辦法中供應商業(yè)績第1、2項具有傾向性,建議修改。 答:修改為:“1、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通過省級檔案室驗收標準的檔案整理和檔案數字化加工的項目業(yè)績,每提供一個得 3 分,最多 9 分; 2、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通過省檔案局驗收或者承辦過整理檔案入庫省檔案局庫房的項目業(yè)績,每提供一個得 3 分,最多 6分。” 2、關于投標供應商提出的第四章評標辦法中人員配備具有傾向性,建議修改。 答:修改為:“1、擬派項目負責人(1 人):
(2)具有檔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檔案人員崗前培訓資格證書得 1 分; 2、擬派項目組人員(項目負責人除外) : (1)具有地市級及以上檔案部門頒發(fā)的檔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檔案人員崗前培訓資格證書的人員,超過 6 人(含)的得 3分,3- 5 人的得 2 分,3 人以下得 0 分;”其余項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執(zhí)行。 3、關于投標供應商提出的第四章評標辦法中資質證書第4、5項具有傾向性,建議修改。 答:第4、5項刪除。 變更公告如下: 第四章評標辦法項目實施方案原為“項目實施方案總分0-12分,根據項目實施方案的科學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和可操作性情況,是否可以實現技術先進、流程清晰、場地布置合理、設備設施配備科學,擬采用的具體實施措施、關鍵技術及工藝和工作規(guī)范及操作流程情況,由評委會按照 4-12 分酌情評審。”現變更為“項目實施方案總分0-16分,根據項目實施方案的科學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和可操作性情況,是否可以實現技術先進、流程清晰、場地布置合理、設備設施配備科學,擬采用的具體實施措施、關鍵技術及工藝和工作規(guī)范及操作流程情況,技術非常先進、流程非常清晰、場地布置合理、設備設施配備科學的,得13-16分;技術較為先進、流程較為清晰、場地布置較為合理、設備設施配備較為科學的,得9-12分;技術較差、流程一般、場地布置較差、設備設施配備一般的,得5-8 分?!?/span>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供應商及時下載。 聯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系人:劉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市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