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海納公司新能源汽車車身項目資產轉讓
原項目編號:2017CJCJ0527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3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海納公司新能源汽車車身項目資產轉讓變更及補充公告 接委托方來函,合肥海納公司新能源汽車車身項目資產轉讓項目(項目編號:2017CJCJ0527)變更及補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資產轉讓協(xié)議》中:“3.2 轉讓稅費承擔。因本次轉讓所產生的增值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各項稅費由乙方承擔。如法律法規(guī)未規(guī)定承擔主體,且雙方亦未約定承擔主體的,亦由乙方全額承擔。”現變更為:“3.2 轉讓稅費承擔。因本次轉讓所產生的增值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各項稅費由雙方依據法律規(guī)定各自繳納。如法律法規(guī)未規(guī)定繳納主體,且雙方亦未約定承擔主體的,雙方共同承擔”。 (二)補充內容如下:競價保證金支付及處置。意向受讓方須于本項目公告期限內,通過本單位賬戶采取本地轉賬、異地電匯(均應提交加蓋銀行轉訖章的回單)的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匯入競價保證金(收款單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光大銀行阜南路支行;賬號:087670120100330005096),并至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服務大廳1號財務窗口換取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往來結算收據。意向受讓方不得以現金形式繳納,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競價保證金。公告期限屆滿,按規(guī)定程序和要求確定受讓方后,受讓方繳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成交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繳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xù)(不計息)。 (三)其他內容不變。 注:此公告視同原公告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聯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叉口) 項目聯系人:李工 電話:0551-66223918,6622370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