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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編號:2023BFFFZ02530
二、項目名稱: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務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撮鎮(zhèn)鎮(zhèn)唐安社區(qū)龍?zhí)燎嗄旯I(yè)園合肥皖宏機械制造有限公司5號廠房
中標費率:90%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 采購配送內容為主副食品(米、面、油、肉、蔬菜、水產品、豆制品、禽蛋、水果、牛奶及調料等)。其中第2包主副食品采購金額擬為228.23萬元(含巡警大隊、高新派出所、分局機關辦公區(qū)及其他辦公地點)。 服務要求 1.中標人所配送的商品須為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的正規(guī)廠家的合格產品,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 服務時間 合同簽訂后一年。期滿后,若中標人履約良好,合同雙方均同意,在年度預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續(xù)簽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續(xù)簽兩次(合同一年一簽,中標費率保持不變) 服務標準 1.食品應清潔,無損傷、腐爛現象,無寄生蟲或已受蟲害現象;對溫度有要求的食品應確定食品的溫度與包裝上標示的一致。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 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為準。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陳奎,孫賢文,袁漠,潘魏,張敏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中標(成交)服務費。 2.金額:2.0207萬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A區(qū)六樓678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務項目項目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自行下載電子中標(成交)通知書。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海棠路299號
聯(lián)系方式:0551-6538789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呂云
電話:0551-66223915,66223922
附件:招標文件正文.pdf 附件:公示附件.doc 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doc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投訴操作手冊-投標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