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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經(jīng)貿旅游學校制造部大賽和實訓耗材項目第3包(項目編號:2020BFFHJ03575)因原成交供應商安徽光華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放棄成交資格,現(xiàn)由第二成交候選人合肥金瓷機電科技有限公司遞補成為本項目成交人,成交金額:人民幣拾壹萬元(¥110000元)。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01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更正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77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⑤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⑥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放情況 合肥市經(jīng)貿旅游學校制造部大賽和實訓耗材第3包項目中標(成交)通知書已發(fā)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委派專人憑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須攜帶身份證)到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領取中標(成交)通知書。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合肥市經(jīng)貿旅游學校
地址:合肥市大眾路1309號
聯(lián)系方式:0551-6597296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王康秀
電話:0551-66223781、66223922
附件:公示.docx 附件:主要標的承諾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