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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合肥市五里廟復建點項目工程總承包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合肥市包河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 《關于合肥市五里廟復建點東區(qū)項目立項的復函》(發(fā)改字[2022]116號) 1.4 招標人: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yè)主: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自籌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合肥市五里廟復建點項目工程總承包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3BFBGZ02016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3BFBGZ02016 2.5 建設地點:合肥市包河區(qū)巢湖南路與青通河路交口東北角。 2.6 建設規(guī)模:總用地61.5畝,總建筑面積13.2萬平方米(單體最高26層)。 2.7 合同估算價:5億元 2.8 計劃工期:24個月。 2.9 招標范圍:設計部分包含裝配式、供電自管及局管土建部分施工圖深化設計及拆分方案,并保證裝配式部分的通過審圖及供電圖紙審查。施工部分主要涉及土建安裝、裝飾裝修、供水、供電、人防、智能化、三網、道排、綠化景觀、鋼結構及室外附屬等工程。項目裝配率30%,裝配式范圍為住宅部分,主要構件包含水平構件(疊合板)、樓梯及內隔墻。 2.10 項目類別:工程總承包(EPC) 2.11 質量標準: 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下列(1)(2)要求: (1)設計資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甲級工程設計資質; ②具有建筑行業(yè)甲級工程設計資質; ③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 (2)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 (3)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注:項目經理與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不可以為同一人。 3.1.3投標人業(yè)績要求:投標人業(yè)績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施工業(yè)績: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億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業(yè)績; ②具有單個合同中總建筑面積不低于9萬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業(yè)績。 (2)設計業(yè)績: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有單個合同中總建筑面積不低于9萬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 注:如投標人提供的施工業(yè)績?yōu)楣こ炭偝邪鼧I(yè)績,則其在工程總承包業(yè)績中需至少承擔施工任務,且承擔的施工任務規(guī)模(金額或面積)需不低于上述(1)或(2)中的對應要求。 3.1.4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3.1.5 財務要求: 無 3.1.6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7 本招標項目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聯(lián)合體成員方總數(shù)量不超過3家。承擔設計任務的聯(lián)合體成員方均須具備投標人資質要求3.1.1(1)的設計資質,承擔施工任務的聯(lián)合體成員方均須具備投標人資質要求3.1.1(2)的施工資質;聯(lián)合體各方均須滿足投標人資格3.1.6信譽要求。聯(lián)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聯(lián)合體成員方承攬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guī)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年09月16日00:00至2023年10月10日11:00。
4.2 獲取方式:
(1)本招標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2)潛在投標人可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 稱“電子服務系統(tǒng)”) 查閱招標文件, 如參與投標, 則須在本條第 4.1 款規(guī)定的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完成投標信息的填寫。
(3)招標文件獲取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在工作時間(9:00- 17 :30,節(jié) 假日休息)撥打技術支持熱線(非項目咨詢): 4009980000 。 項目咨詢請撥打電話: 0551-66223935,66223831
4.3 招標文件價格:每套人民幣0元整,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0日11時0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 資格審查方式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7.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采用定性評審法,定標辦法采用 集體議事法 ,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及定標辦法”。
8. 開標時間及地點
8.1 開標時間:2023年10月10日11時00分
8.2 開標地點:
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要素交易市場A區(qū)(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2樓10號開標室 本招標項目采用“云上開標大廳”方式開標。
9. 招標文件的異議、投訴
9.1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出或以其他書面形式提出。 9.2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向監(jiān)管部門提出投訴。 9.3 受理異議的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見招標公告11.1和11.2。
10.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11. 聯(lián)系方式
11.1 招標人 招 標 人: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包河區(qū)龍川路與上海路交叉口 郵 編:230000 聯(lián) 系 人:王工 電 話:0551-63655370 11.2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 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郵 編: 230000 聯(lián) 系 人: 張工 電 話: 0551-66223935,66223831 11.3 電子交易系統(tǒng) 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 電子交易系統(tǒng)電話:400 998 0000 11.4 電子服務系統(tǒng) 電子服務系統(tǒng)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 電子服務系統(tǒng)電話:0551-12345 11.5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 招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濱湖區(qū)南京路2588號 電話: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項說明
12.1投標人應合理安排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特別是網絡速度慢的地區(qū)防止在系統(tǒng)關閉前網絡擁堵無法操作。如果因計算機及網絡故障造成無法完成招標文件獲取,責任自負。 12.2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13. 投標保證金賬戶
標段簡稱:1標段
戶名: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1023701021001095993246426
開戶銀行: 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戶名: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176751454718
開戶銀行: 中國銀行合肥廬陽支行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投訴操作手冊-投標人.pdf 附件: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網上異議操作手冊—投標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