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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區(qū)綜合管廊一期工程PPP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省市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就合肥高新區(qū)綜合管廊一期工程PPP項目(項目編號:2016FGCZ3145)進行資格預審,現將資格預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請符合條件的社會資本(以下簡稱申請人)參與資格預審: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內容及投資
納入本次PPP項目范圍實施的為高新區(qū)綜合管廊一期工程,在明珠大道、將軍嶺路、雞鳴山路、彩虹西路、柏堰灣路、習友路及火龍地路共7條道路下,建設綜合管廊總長21.7公里,滿足區(qū)域主干線路(電力、通信、給水、再生水、供熱、雨污水及燃氣)的敷設需求,主要建設內容為管廊主體以及配套的電氣、監(jiān)控、照明、檢測、給排水、消防、通風、控制中心等工程。綜合管廊斷面均3艙和4艙,總投資約22.46億元。
序號 |
工程名稱 |
起點 |
止點 |
長度(公里) |
1 |
明珠大道綜合管廊工程 |
雞鳴山路 |
方興大道 |
1.4 |
2 |
將軍嶺路綜合管廊工程 |
長江西路 |
柏堰灣路 |
4.5 |
3 |
雞鳴山路綜合管廊工程 |
彩虹西路 |
明珠大道 |
4.2 |
4 |
彩虹西路綜合管廊工程 |
將軍嶺北路 |
火龍地路 |
2.2 |
5 |
柏堰灣路綜合管廊工程 |
將軍嶺北路 |
方興大道 |
2.9 |
6 |
習友路綜合管廊工程 |
將軍嶺北路 |
方興大道 |
2.4 |
7 |
火龍地路綜合管廊工程 |
習友路 |
銘傳路 |
4.1 |
彩虹西路 |
望江西路 |
|||
合計 |
21.7 |
2、項目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3、項目運作方式
(1)經合肥市人民政府授權,合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下稱“高新區(qū)管委會”)將與項目公司簽署PPP合同,授權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具體實施。由項目公司在經營期內負責項目投融資、建設及運營維護,并在經營期屆滿后將項目設施無償、完好、無債務、不設定擔保地移交給高新區(qū)管委會或其指定機構。
(2)高新區(qū)管委會授權合肥高新建設投資集團公司與中標人在合肥市按20%:80%的股權比例組建項目公司,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于項目公司所承擔投資的20%,具體以招標文件為準。
(3)合肥市是國家綜合管廊試點城市,可獲得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及合肥市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時根據資金撥付進度調整項目公司需要承擔的投資,具體以招標文件為準。
(4)項目公司與入廊管線單位簽署《入廊協議》,向入廊單位收取有償使用費。
(5)高新區(qū)管委會根據項目公司收費情況、經營績效等,向項目公司支付財政補貼。
4、項目合作期限
本項目暫定經營期為27年(含建設期2年,運營期25年)。
二、申請人資格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須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yè)法人;
3、凈資產須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或等值貨幣,匯率以資格預審當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中賣出價為準,下同);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須提供檢察機關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近五年內申請人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
7、近5年內具有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的基礎設施PPP項目業(yè)績(申請人在該項目成立的公司中須為直接絕對控股);
8、近5年內具有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的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總承包業(yè)績(基礎設施工程是指下列工程之一:地下綜合管廊、隧道、地鐵、市政路橋、公路橋梁、電力等)。
9、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參加資格預審,但組成聯合體的申請人數量不得超過兩家,如聯合體參加資格預審的須滿足下列條件:
(1)聯合體各方均須滿足申請人資格第1、2、6、10條要求;
(2)須明確聯合體的牽頭人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牽頭人在項目公司中的股權比例須大于40%,成員單位在項目公司中的股權比例須大于10%。注:牽頭人和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是同一申請人;
(3)按聯合體各方的凈資產與其在聯合體中所占出資比例的乘積之和計算的凈資產須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且聯合體各方的凈資產須均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4)聯合體中擔任施工總承包單位的一方須滿足申請人資格第4、5條要求;
(5)聯合體中擔任施工總承包單位的一方或其絕對控股子公司須滿足申請人資格第8條要求;
(6)聯合體中任何一方或其絕對控股子公司須滿足申請人資格第7條要求;
10、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資格預審日前兩年內未被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資格預審日超過6個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資格預審日超過12個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資格預審日超過24個月。
三、確定合格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方法和數量:
1、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2、數量:不少于5家。
四、報名及資格預審文件獲取辦法
1、報名時間:2016年08月16日上午09:00至2016年08月24日下午17:00
2、資格預審文件價格:免收
3、報名方式:
(1)本項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中已入庫企業(yè)報名(聯合體參加資格預審的,聯合體任意一方為入庫企業(yè)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均可),未入庫的申請人請及時辦理入庫手續(xù)(申請人在辦理企業(yè)入庫手續(xù)時,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入庫辦理請參見中心網站() 右上角“企業(yè)專區(qū)”欄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yè)注冊流程”,聯系電話: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時辦理入庫手續(xù)導致無法報名的,責任自負;
(2)企業(yè)報名程序請參見中心網站()右上角“企業(yè)專區(qū)”欄目中“企業(yè)網上報名操作手冊”;
(3)企業(yè)報名成功后直接下載資格預審文件及其它資料(含答疑或相關說明)。
五、資格預審時間及地點
1、資格預審時間:2016年09月05日09:30
2、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及資格預審地點: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要素交易市場A區(qū)(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4樓9號談判室
六、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2016年09月05日09:30
七、聯系方法
(一)項目單位:合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建設發(fā)展局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號
聯系人:吳俊
電話:0551-65311601
(二)招標代理機構:安徽誠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系人:李工
電話:0551-66223645、66223646
傳真:0551-66223734
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聯系電話:0551-66223531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址:
八、其它事項說明
1、網上報名的申請人可在報名后直接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2、申請人必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網上報名,逾期網上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
3、報名中有任何疑問或問題,請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節(jié)假日休息)與項目聯系人聯系。
4、申請人應合理安排報名時間,特別是網絡速度慢的地區(qū)防止在報名結束前網絡擁堵無法操作。如果因計算機及網絡故障造成無法報名,責任自負。
5、本資格預審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安徽省政府采購網上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