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湖城52套房產轉讓第一批(共17套)公告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
序號 |
內容 |
說明及要求 |
|||||||
一 |
項目名稱 |
望湖城52套房產轉讓第1批(共17套) |
|||||||
二 |
項目編號 |
2017CHCJ0360 |
|||||||
三 |
委托方 |
合肥濱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四 |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編號 |
區(qū)域 |
房號 |
建筑面積(㎡) |
評估單價(元/㎡) |
評估價值(萬元) |
轉讓底價(萬元) |
|
標的一 |
望湖東苑 |
4幢1-505室 |
61.46 |
12812 |
78.74 |
78.74 |
|||
標的二 |
望湖東苑 |
4幢1-107室 |
61.46 |
12556 |
77.17 |
77.17 |
|||
標的三 |
望湖東苑 |
4幢1-407室 |
61.46 |
13068 |
80.32 |
80.32 |
|||
標的四 |
望湖東苑 |
4幢1-507室 |
61.46 |
12812 |
78.74 |
78.74 |
|||
標的五 |
望湖東苑 |
14幢1-105室 |
61.57 |
12556 |
77.31 |
77.31 |
|||
標的六 |
望湖東苑 |
14幢1-205室 |
61.57 |
12812 |
78.88 |
78.88 |
|||
標的七 |
望湖東苑 |
14幢1-305室 |
61.57 |
13197 |
81.25 |
81.25 |
|||
標的八 |
望湖東苑 |
14幢1-405室 |
61.57 |
13068 |
80.46 |
80.46 |
|||
標的九 |
望湖東苑 |
14幢1-505室 |
61.57 |
12812 |
78.88 |
78.88 |
|||
標的十 |
望湖西苑 |
4幢1-104室 |
70.09 |
12556 |
88.01 |
88.01 |
|||
標的十一 |
望湖西苑 |
4幢1-204室 |
70.09 |
12812 |
89.8 |
89.8 |
|||
標的十二 |
望湖西苑 |
4幢1-304室 |
70.09 |
13197 |
92.5 |
92.5 |
|||
標的十三 |
望湖西苑 |
4幢1-404室 |
70.09 |
13068 |
91.59 |
91.59 |
|||
標的十四 |
望湖西苑 |
4幢1-504室 |
70.09 |
12812 |
89.8 |
89.8 |
|||
標的十五 |
望湖北苑 |
16幢1-103室 |
70.45 |
12556 |
88.46 |
88.46 |
|||
標的十六 |
望湖東苑 |
14幢1-605/2-705室 |
80.94 |
10986 |
88.92 |
88.92 |
|||
標的十七 |
望湖東苑 |
14幢1-606/2-706室 |
80.94 |
10986 |
88.92 |
88.92 |
|||
1.上述資產轉讓已經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同意處置,安徽安和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安和房地估報字【2017】第6161號《房地產估價報告》,資產評估結果已經相關部門備案。 2.該批房產有不動產權登記證,暫未辦理土地證,土地性質為劃撥,土地出讓手續(xù)轉讓方正在辦理中。 |
|||||||||
五 |
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17年07月27日9:00始至2017年08月23日17:00止。(意向受讓方須在本項目公告期內完成競價保證金繳納) |
|||||||
六 |
對意向受資格的要求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與競價。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及競價。 |
|||||||
七 |
對標的特別說明 |
(一)上述房產用途為住宅,標的以現狀移交,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集中現場踏勘(踏勘現場時間:2017年08月01日至2017年08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望湖東苑看房聯(lián)系人:劉先生 電話:13505610253;望湖北苑、西苑看房聯(lián)系人:段先生 電話:13866133808)轉讓標的,自行了解標的權屬關系和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凡報名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數量、面積等,并認可轉讓資產現狀及轉讓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因該轉讓房產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房產所在地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如限購政策、限貸政策、房產轉讓的相關稅費政策等),如受讓方因此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轉讓標的過戶手續(xù)的,相關責任及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三)轉讓方承諾8個月內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過戶手續(xù)。過戶后的產權證登記人名稱須與報名人、受讓方名稱一致,不得更改。轉讓方在受讓方交齊全部房款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交房手續(xù)。 (四)本項目允許銀行按揭貸款,需辦理按揭手續(xù)的受讓方,轉讓方已委托專業(yè)房產機構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轉讓標的的過戶和按揭等手續(xù)。意向方須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貸款資質和貸款政策,轉讓方不確保受讓方能獲得貸款的資格。意向受讓方一旦競得,則視為接受轉讓公告要求且須在競得該標的后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不得以未完成貸款手續(xù)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絕或延期支付交易價款,否則轉讓方有權扣除競買人繳納的競價保證金,解除合同,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五)辦理上述手續(xù)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稅、費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其中土地增值稅(如涉及)由轉讓方承擔。 (六)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資產轉讓合同》。 (七)委托方(轉讓方)向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資產評估報告》 2.資產轉讓清單 3.轉讓標的權屬證明文件 4.委托方承諾函 以上材料意向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我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我中心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八)任何要求澄清招標公告的意向方,均應于公告截止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九)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fā)布(網址:http://),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方具有約束力。意向方應主動上網查詢。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十)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
八 |
價款支付 |
1.價款支付方式:受讓方應于《成交通知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具體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①一次性付款的受讓方需在《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房款。 ②采取按揭貸款的受讓方需在《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首付款,(具體首付比例按合肥市現行政策執(zhí)行)剩余價款在房產過戶后3個月內繳清。如受讓方無法辦理貸款手續(xù)的,必須采用其他方式籌款,不得以未完成貸款手續(xù)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絕或延期支付交易價款。否則,轉讓方有權解除資產轉讓合同,扣除受讓方繳納的競標保證金,并追究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2.成交價款指定繳納賬戶(戶名:合肥濱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賬號:2241012100099552;開戶行:徽商銀行濉溪路支行)。 |
|||||||
九 |
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
本項目采取現場一次性報價,有效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 |
|||||||
十 |
競價保證金 |
1.本項目競價保證金為21萬元/份。 2.意向受讓方按公告規(guī)定足額繳納一份或者多份競價保證金,并完成報名手續(xù)后,可以選擇本項目的任意標的參與競價,但最多競得標的數不得超過其競價保證金繳納份數。如:某意向方繳納42萬元(即2份)競價保證金報名本項目,可以參與本項目中任意標的的競價,但最多僅能競得本項目中2個標的的對應房產,以此類推。 |
|||||||
十一
|
競價保證金支付及報名方式 |
(一)競價保證金支付 1.意向受讓方須于本項目公告期限內,通過本單位/本人賬戶采取本地轉賬、異地電匯、現金繳款(均應提交加蓋銀行轉訖章的回單)等形式繳納競價保證金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戶名:合肥濱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賬號:2241012100099552;開戶行:徽商銀行濉溪路支行)。意向方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競價保證金。 2.公告期限屆滿,按規(guī)定程序和要求確定各標的受讓方后,受讓方繳納的對應標的競價保證金可轉為轉讓價款, 其他意向受讓方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息)。 (二)報名登記 1.意向受讓方繳納競價保證金后,須攜帶保證金支付憑證于2017年08月26日至2017年0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至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號合肥濱湖集團七樓710室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逾期無效且不在其他任何時間段補辦。 2.報名聯(lián)系電話:0551-63457596 段先生 3.申請報名登記時應提供如下資料: 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須提供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自然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見附件2)、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承諾函(附件3); ④保證金支付憑證。 意向受讓方為企、事業(yè)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須提供 ①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已辦理三證合一的無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 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見附件1)、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 承諾函(附件3); ④保證金支付憑證。 上述資料為復印件的,應由意向方加蓋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簽字。 4.報名成功后,轉讓方向意向受讓方出具競價現場的入場憑證。 |
|||||||
十二 |
競價時間、地點及現場聯(lián)系人 |
1.競價時間:2017年08月29日10:00 2.競價地點: 罍街茶館(合肥市寧國路與水陽江路交口) 3.競價現場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王莉莉13696520566 4.注意事項: ①參與本次競價的意向受讓方須攜帶轉讓方出具的入場憑證,身份證原件【如授權委托人前往的,授權委托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意向受讓方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書(附件1或附件2)】在競價開始時間前三十分鐘到達競價場所,辦理競價手續(xù);否則,不得入內,逾期視為棄權。 ②競價場所僅限報名人(或其授權委托人)進入,陪同人員不得入內,即意向受讓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為本人)或其授權委托人進入競價現場。 |
|||||||
十三 |
競價須知 |
1.本項目按標的順序依次進行競價,意向受讓方可自由選擇本項目任意標的參與競價,但競得本項目標的總數不得超過其繳納保證金份數。 2.報價單由意向受讓方現場填寫,由項目負責人公開宣讀各意向受讓方的報價結果,按從低到高的順序對意向受讓方的報價進行排序,價高者得。最高報價低于轉讓底價的報價為無效報價。如最高報價相同,則以相同報價為底價,由最高報價人進行新一輪報價,直至決出最高價(如最高報價人連續(xù)三輪報價相同,則由最高報價人抽簽確定受讓方)。若某標的無人報價,則該標的流標,進行下一個標的競價,該標的不再重新競價。 3.意向受讓方須遵守會場秩序、遵守競價規(guī)則,禁止出現操縱價格、串通其他意向受讓方、損害他方利益等違法行為,不得阻撓其他人競價和擾亂競價活動的正常進行,一經發(fā)生上述行為,將被取消競價資格,其保證金不予返還,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4.在競價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導致競價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的,轉讓方及我中心有權根據具體情況中止或終止競價。 5.意向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有效報價的受讓方須在競價現場與中心簽訂《現場成交確認單》。如有效報價的受讓方拒不簽訂《現場成交確認單》,其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轉讓方有權自行對外轉讓相關房產。 6.受讓方清楚并確認,本次資產轉讓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過程中,需按照合肥市房產交易政策規(guī)定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屆時受讓方同意按照轉讓方(包括中介機構)的要求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 |
|||||||
十四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在網站上發(fā)布成交公告。 受讓方憑交易服務費支付憑證到合肥市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二樓服務大廳①號財務窗口開具往來結算收據后,憑收據至A區(qū)661室領取成交確認書。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攜帶交易服務費收據,同時,受讓方為企業(yè)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
|||||||
十五 |
違規(guī)行為處置 |
受讓方存在下述情況造成項目無法履約須重新組織公開轉讓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 (1)超過規(guī)定時間無正當理由不領取《成交確認書》的; (2)領取《成交確認書》后無正當理由放棄受讓資格的; (3)未按照公告約定簽署《資產轉讓合同》的; (4)經有權部門查實存在影響成交結果的違法行為的; (5)其他因受讓方原因造成無法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的。 上述競價保證金優(yōu)先抵扣本次轉讓行為中交易雙方的交易服務費。 |
|||||||
十六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受讓方須于標的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成交價款的0.5%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收款單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光大銀行阜南路支行;賬號:087670120100330005096)支付交易服務費。 |
|||||||
十七 |
聯(lián)系方式 |
項目咨詢 |
聯(lián)系人:葉先生 王女士;聯(lián)系電話:0551-63457837,13856963776 |
||||||
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李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918,66223812 |
||||||||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合肥濱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望湖城52套房產轉讓第1批(共17套)(項目編號:2017CHCJ0360)的意向方資格審查、競價、產權轉讓合同的簽訂,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年月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意向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2: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合肥濱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本授權書聲明: 授權 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望湖城52套房產轉讓第1批(共17套)(項目編號:2017CHCJ0360)的意向方資格審查、競價、產權轉讓合同的簽訂,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年月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意向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合肥濱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我方對轉讓公告、轉讓文件表示完全響應,特此確認并承諾:
1、我方確認,我方已仔細閱讀并研究了貴方的《望湖城52套房產轉讓第1批(共17套)(項目編號:2017CHCJ0360)》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條款和條件,并進行了現場踏勘、盡職調查,充分了解標的情況及相關政策法規(guī);
2、我方確認,我方完全同意轉讓文件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
3、我方保證:我方為受讓所提供的材料均為真實、合法、完整,否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我方承諾,完全接受轉讓文件及《資產轉讓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若我方自該項目《成交確認書》出具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的,貴方有權扣除我方已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作為違反本承諾的違約金。
特此承諾。
意向方(蓋章)/ 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4:
資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資產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轉讓標的相關描述: 。
轉讓標的詳細情況詳見安徽安和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安和房地估報字【2017】第6161號《房地產估價報告》。
第二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對轉讓標的擁有有效的處分權;
(二)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三)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xù)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沒有違反對甲方已簽署的合同、協(xié)議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給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協(xié)助,以完成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需的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和變更。
(六)甲方自本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8個月內協(xié)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
第三條 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各項授權、審批,以及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xù)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三)乙方對轉讓標的現狀進行了實地勘察,對轉讓標的現狀移交沒有任何異議;
(四)乙方在本合同落款中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為乙方有效聯(lián)絡方式,甲方據此發(fā)出的通知視為乙方均可收悉。乙方變更聯(lián)絡方式,需向甲方提交書面聲明。
)第四條 轉讓價格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轉讓價格:
甲方將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大寫,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二)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成交通知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甲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具體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需在《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房款 元 (大寫: ),乙方繳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房款。
2、采取按揭貸款的乙方需在《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首付款 元,(大寫: ),剩余價款在房產過戶后3個月內繳清。乙方繳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房款首付款。如乙方無法辦理貸款手續(xù)的,必須采用其他方式籌款,不得以未完成貸款手續(xù)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絕或延期支付交易價款。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資產轉讓合同,競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指定收款賬戶 (戶名:合肥濱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賬號:2241012100099552,開戶行:徽商銀行濉溪路支行)。
第五條 轉讓標的交割事項
(一)轉讓標的以現場現狀移交;
(二)自轉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賬戶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如乙方收到甲方的交房通知(包括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辦理交房手續(xù),視為甲方在規(guī)定期限內已履行交房義務。自甲方發(fā)出交房通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后,轉讓標的的相關物業(yè)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轉讓標的的意外毀損、滅失等相關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轉讓稅費的承擔
轉讓過程中涉及的相關稅費,由甲方與乙方按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其中土地增值稅(如涉及)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產權轉讓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資產轉讓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對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風險及任何問題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責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配合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的,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計已付款金額每日 的標準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至資產實際交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超過( 個月)仍未繼續(xù)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解除本資產轉讓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違約金 萬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額每日 的標準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若乙方逾期超過( 個月)內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權解除本資產轉讓合同,競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可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 萬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1.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并報合肥市公共資源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2份,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留存2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單 位 地 址: 單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