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項目公告
項目名稱 |
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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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19CFCJ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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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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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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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公告期: 2019年8月5日9:00始至2019年8月21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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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標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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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轉讓標的為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期間產生的廢機油。 2.規(guī)模:每年約300桶(每桶200L)。 3.委托方會不定期、分批次通知受讓方回收標的資產,回收地址分別為:合肥市臨泉路與牡丹路口龍崗停保場內;合肥市科學島路蜀山停保場內;合肥市錦繡大道經(jīng)開區(qū)停保場內;合肥市皇藏裕路瑤海停保場內;合肥市九頂山路與奎河路交口張洼停保場內;合肥市阜陽北路雙墩大修車間;合肥市和平路272號和平路停車場內;合肥市臨泉西路公交站內(橋田崗處臨泉路北);合肥市淮北路北二環(huán)路口臨時公交停車點,具體回收地址以委托方要求為準,受讓方須按照委托方要求及時自行前往上述地址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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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 底價 |
185元/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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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 |
1.受讓方應于《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 2.受讓方在合同簽訂后,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方交納履約保證金1萬元。逾期未交,視為自動放棄受讓資格。合同有效期內受讓方若無違約行為,合同期滿后,委托方將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3.受讓方在完成進場收廢后,須3天內向委托方繳納貨款,超過3天未繳納貨款,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由委托方全額扣除,不予返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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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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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條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企業(yè)法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與競價。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兩年內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6個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12個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24個月。 2.具有環(huán)保部門頒發(fā)的《危險廢物經(jīng)營許可證》(經(jīng)營類別方式包含:HW08廢礦物油的收集、貯存)。 (二)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聯(lián)合體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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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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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轉讓標的,自行了解標的權屬關系和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凡參與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數(shù)量、重量、體積、面積等,并認可轉讓資產現(xiàn)狀及轉讓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受讓方自行組織車輛至委托方現(xiàn)場提貨,辦理資產過戶手續(xù)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自批次價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委托方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資產過戶、交接等手續(xù)。 (三)轉讓資產最終只允許過戶至受讓方名下,不允許轉包分包,如果發(fā)現(xiàn),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由轉讓方全額扣不予返還。 (四)受讓方各項資質、許可證件應在合同期內保持合法有效,委托方會不定期通知受讓方來回收標的物,受讓方在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將標的物處理完畢。超過48小時的,委托方有權按每日1000元累加罰款。超過5天(含48小時),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由委托方全額扣除,不予返還。 (五)受讓方須協(xié)助委托方按照規(guī)定及時進行危廢品轉移網(wǎng)上申報,并委托具有《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經(jīng)營范圍包含:危險貨物運輸)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清運,并報委托方備案。(六)受讓方在處置現(xiàn)場應注意委托方的設備設施及人員安全,如造成委托方設備設施損壞或人員傷亡事件,由受讓方負全部責任。受讓方在回收標的物時,要服從現(xiàn)場委托方現(xiàn)場管理人員管理,并在回收后負責將現(xiàn)場衛(wèi)生處理完畢。如發(fā)生拒不處理或衛(wèi)生處理嚴重不合格情況,經(jīng)委托方舉證,每次從受讓方履約保證金扣除1000元。 (七)其他特別說明: 轉讓標的拆除、清運、殘料處置等工作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并服從委托方有關工作時間、人員、物品出入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與管理。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成交后,1.如在拆除過程中遇到特種作業(yè)的,須派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如金屬焊接切割等專業(yè))的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操作;2.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由具備相關資質的施工企業(yè)進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讓方須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拆除工作,受讓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員及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等相關資料應交給委托方備案存檔。3.如在對轉讓標的拆卸、搬運或殘余物處置過程中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此產生的一切經(jīng)濟賠償責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八)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資產轉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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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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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本項目采取資格審查后一次性報價(以報價單為準)的方式進行,遵循有效最高價成交的交易原則,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資格審查材料評審 1.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受委托方委托組建該項目評審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對意向受讓方的資格審查材料進行審查。評審委員會成員對意向受讓方某項資格審查材料如有不同意見,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確定該項資格審查材料是否通過。如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中有一項未通過,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資格審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顯文字錯誤的內容等情況,評審委員會可以以書面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意向受讓方以書面方式進行必要的澄清、說明。意向受讓方的澄清、說明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意向受讓方不得主動要求澄清、說明。 2.資格審查材料評審期間,意向受讓方不得離開資格審查材料遞交現(xiàn)場,并保持手機暢通,資格審查委員會隨時可能要求意向受讓方進行澄清說明。 第二階段 開啟一次性報價單 資格審查評審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受讓方,由現(xiàn)場監(jiān)督人員開啟其一次性報價單,并由項目負責人公開宣讀意向受讓方報價,評審委員會對報價有效性進行審查,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對意向受讓方的有效報價進行排序,有效報價最高者確定為受讓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受讓方,其報價單不予開啟,原封退還意向受讓方。 1.如產生1家合格意向受讓方的,則按意向受讓方的報價(不得低于轉讓底價)確定受讓方。 2.如產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如最高報價相同,以抽簽的方式確定其前后次序。(抽簽辦法:抽簽分兩輪進行。第一輪最高報價人按照意向受讓方簽到表序號順序進行抽簽,確定抽簽順序號;第二輪按照抽簽順序號順序進行抽簽,確定最高報價排名順序,排名順序第一的最高報價人確定為受讓方) 3.項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簽訂合同的,不予替補,重新公開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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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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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交易保證金 |
金額 |
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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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讓方須于本項目公告期限內,通過本單位賬戶采取本地轉賬、異地電匯(均應提交加蓋銀行轉訖章的回單)的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匯入交易保證金(收款單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賬號:76700188004098682),并至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二樓服務大廳財務窗口換取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往來結算收據(jù)。意向受讓方不得以現(xiàn)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交易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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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讓方須遞交的資格審查材料 |
(一)意向受讓方應根據(jù)要求制訂資格審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1)企業(yè)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意向受讓方認為必要的其他證明資料。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原件(需按附件規(guī)定格式提交)。 3.承諾函(需按附件規(guī)定格式提交)。 4.保證金支付憑證(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往來結算收據(jù))及退還保證金聲明函(需按本轉讓公告中附件規(guī)定格式提交)。 5.危險廢物經(jīng)營許可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需加蓋意向受讓方公章。各項材料須按順序排列,打印目錄并裝訂成冊。 (二)報價單(報價單需按《轉讓公告》中規(guī)定格式提交(附件6),報價單須加蓋單位公章并單獨封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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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材料的遞交方式 |
(一)資格審查材料 1.數(shù)量:意向受讓方須提交一式3份資格審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2.簽署:資格審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須加蓋意向受讓方公章。每份資格審查材料的封面須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3.封裝:資格審查材料密封包裝,包裝上須標注“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項目資格審查材料”字樣(格式見附件),同時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并清楚標明意向受讓方的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格式參考附件)。注:資格審查材料中不得含報價。 (二)報價單 1.數(shù)量:意向受讓方須提交一份報價單(正本)。 2.簽署:加蓋意向受讓方公章。 3.封裝:報價單須單獨封裝,包裝上須標注“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項目報價單”字樣(格式參考附件),同時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并清楚標明意向受讓方的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格式參考附件)。 (三)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的送達 1送達時間:北京時間 2019年8月22日10:00 --10:30(以本項目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接收地點懸掛的電子顯示屏顯示時間為準)。 2.送達地點: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20號開標室。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截止時間之后送達的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拒絕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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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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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52室;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受讓方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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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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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簽訂生效后,受讓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轉為轉讓價款和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受讓方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投標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jīng)監(jiān)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xiàn)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資產轉讓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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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39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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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受讓方須于標的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服務費足額支付至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標的成交價500萬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為2%;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為1%;超過5000萬元至50000萬元的部分,為0.5%,50000萬以上部分,為0.125%。 注:本項目根據(jù)廢油物資成交總價計算交易服務費,標的成交總價=廢油年估算總價5.55萬元*成交價/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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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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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轉讓公告的意向受讓方,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wǎng)站上及時發(fā)布(網(wǎng)址:http://ggzy.hefei.gov.cn),該公告內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wǎng)查詢。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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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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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黃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4487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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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石工,聯(lián)系電話: 0551-66223804(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5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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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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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1:資格審查材料封面
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項目(2019CFCJ0388)
資格審查材料
意向受讓方名稱:
意向受讓方聯(lián)系方式:
意向受讓方簽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項目(項目編號:2019CFCJ0388)的意向受讓方資格審查、競價、資產轉讓合同的簽訂,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意向受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
附件3:
退還保證金聲明函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為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項目(項目編號:2019CFCJ0388)項目所提交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已于 年 月 日以銀行主動劃賬方式劃入你方賬戶。附件為貴中心出具的往來結算收據(jù)(復印件加蓋意向受讓方公章)。
退還保證金時請按以下賬戶退還我方。若由于內容不全、內容錯誤導致競買保證金未能及時退還或退還過程中發(fā)生錯誤,其責任和損失由我方全部承擔。
單位全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意向受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lián)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注:意向受讓方指定的收款賬戶須為意向受讓方本單位賬戶。
附件4:
承 諾 函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對轉讓公告及其附件表示完全響應,特此確認并承諾:
1、我方確認,我方已仔細閱讀并研究了貴方的《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項目(編號:2019CFCJ0388)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條款和條件,并進行了現(xiàn)場踏勘、盡職調查,充分了解標的情況及相關政策法規(guī);
2、我方確認,我方完全同意轉讓公告及其附件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
3、我方保證:我方為受讓所提供的材料均為真實、合法、完整,否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jīng)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我方承諾,完全接受轉讓文件所附《資產轉讓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若我方自該項目《成交確認書》出具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未與委托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的,貴方有權扣除我方已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違反本承諾的違約金。
特此承諾。
意向受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聯(lián)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附件5:報價單封面
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項目(2019CFCJ0388)
報價單
意向受讓方名稱:
意向受讓方聯(lián)系方式:
意向受讓方簽章:
附件6:
報 價 單
項目名稱 |
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項目 |
項目編號 |
2019CFCJ0388 |
意向受讓方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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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報價 (人民幣) |
小寫: 元/桶 大寫: 元/桶 |
注:
1、最終報價不得低于轉讓底價,報價精確到元。
2、報價單中最終報價大寫與小寫應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寫為準。
3、如表中填寫多個報價,報價無效。
4、請書寫工整、清晰、準確。
5、請將此報價單加蓋公章后按公告要求單獨密封包裝。
附件7:
資產轉讓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意向受讓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守信原則,經(jīng)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資產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
本次轉讓標的為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期間產生的廢機油處置,每年約300桶(每桶200L)。標的資產回收地址分別為:合肥市臨泉路與牡丹路口龍崗停保場內;合肥市科學島路蜀山停保場內;合肥市錦繡大道經(jīng)開區(qū)停保場內;合肥市皇藏裕路瑤海停保場內;合肥市九頂山路與奎河路交口張洼停保場內;合肥市阜陽北路雙墩大修車間;合肥市和平路272號和平路停車場內;合肥市臨泉西路公交站內(橋田崗處臨泉路北);合肥市淮北路北二環(huán)路口臨時公交停車點,具體回收地址以甲方要求為準,乙方須無條件服從,自行前往上述地址回收。
第二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對轉讓標的擁有有效的處分權;
(二)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三)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xù)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沒有違反對甲方已簽署的合同、協(xié)議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給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協(xié)助,以完成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需的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和變更。
第三條 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各項授權、審批,以及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xù)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條 轉讓價格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轉讓價格:
甲方將轉讓標的以(廢油 元/噸)轉讓給乙方。最終價款以實際數(shù)量結算。
(二)價款支付方式:
甲方會不定期通知受讓方來回收標的物,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天內必須將標的物處理完畢,乙方在完成進場收廢后,須3天內向甲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 ;開戶銀行: ;賬號 )一次性付清批次轉讓價款。
(三)履約保證金
乙方須自《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1 萬元整)(收款單位: ;開戶銀行: 賬號: )。如乙方合同履行期間無違約情況發(fā)生,該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不計息);如乙方發(fā)生違約行為,則違約金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五條 轉讓標的交割事項
(一)轉讓標的以現(xiàn)場現(xiàn)狀移交;
(二)自轉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賬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
第六條 轉讓稅費的承擔
轉讓過程中涉及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產權轉讓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資產轉讓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對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風險及任何問題由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各項資質、許可證件應在合同期內保持合法有效,如在合同期間失效,轉讓合同自行終止。如乙方隱瞞不報繼續(xù)非法回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由甲方全額扣除,不予返還, 并且受讓方須承擔由此給轉讓方帶來的一切責任和風險。
3.甲方會不定期通知乙方來回收標的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將標的物處理完畢。超過48小時的,甲方有權按每日1000元累加罰款。超過五日(含48小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由甲方全額扣除,不予返還。
4.乙方在回收標的物時,要服從現(xiàn)場甲方現(xiàn)場管理人員管理,并在回收后負責將現(xiàn)場衛(wèi)生處理完畢。如發(fā)生拒不處理或衛(wèi)生處理嚴重不合格情況,經(jīng)甲方舉證,每次從乙方履約保證金扣除受讓方1000元。
5.如在合同期內因環(huán)保等法規(guī)政策發(fā)生變化導致乙方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轉讓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責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配合乙方辦理資產交接接手續(xù)的,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計已付款金額每日 的標準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至資產實際交付之日止。 若甲方逾期超過(個月)仍未繼續(xù)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違約金 萬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額每日 的標準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若乙方逾期超過( 個月)內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 萬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2種方式解決。
1.由合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2份,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留存2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單 位 地 址: 單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承諾函
為維護產權交易工作的嚴肅性,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并承諾如下:
一、雙方已明確知曉《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2號)、《合肥市國有(集體)資產租賃管理暫行辦法》(合政辦【2018】41號)及本項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關于簽訂書面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
(一)《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受讓方確定后,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yè)經(jīng)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二)《合肥市國有(集體)資產租賃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要求及時簽訂合同及續(xù)租合同,并向同級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機構備案。原則上不得簽訂補充協(xié)議,因特殊情況需簽訂補充協(xié)議的,不得訂立違背主合同主要權利義務的條款。
(三)本項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關于簽訂書面合同的相關約定(詳見本項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
二、雙方承諾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簽訂 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廢油物資轉讓項目 的書面合同。如有違反,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