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項目公告
項目名稱 |
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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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19CXCJ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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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 |
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jīng)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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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承諾 |
轉讓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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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19年10月10日9:00起至2019年10月29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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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轉讓標的對應房產 |
結構 |
使用面積(M2) |
房屋用途 |
轉讓期限 |
轉讓底價(萬元/年) |
免費用裝修期 |
履約保證金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 |
鋼混 |
3302.55 |
經(jīng)營 |
6年 |
91.1504 |
4個月(不含在轉讓期內) |
首年前六個月運營費用總和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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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處房產坐落于勝利路以東、臨泉路以北。 2.標的權屬情況:該標的有房地產權證,有土地使用權證。轉讓標的無權屬糾紛,轉讓方將提供該標的房屋權屬證明,方便受讓方辦理相關經(jīng)營證照。 3.標的房產無初始消防驗收證明,受讓方自行自費解決二次消防改造及驗收,轉讓方不提供任何形式協(xié)助。標的房產內的消防總控制室控制范圍包含標的房屋以及西湖瀾寶酒店、兩岸飄香咖啡三處經(jīng)營性房產,該房產的消防總控制室以及包含標的房產在內三處房產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包括消防總控制室)和消防車通道,由西湖瀾寶酒店統(tǒng)一進行管理,并由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版)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消防職責,受讓方須服從西湖瀾寶酒店對標的房產的統(tǒng)一消防管理,并在成交后與其溝通二次消防改造具體事宜。 4.標的房產無燃氣、無供水,按現(xiàn)狀交付,水電設施如不能滿足后期經(jīng)營需要,受讓方須自行向相關部門提出增容或改造申請,改造費用、安全責任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改造后的產權無償劃歸委托方所有。 5.標的房產不包含委托人在該房產處的自管配電房,標的房產與“西湖瀾寶”及“兩岸飄香”處房產公用一塊局管總電表,受讓方自行與該兩家單位溝通電費及公攤損耗承擔、繳納方式及電費票據(jù)使用等事宜,或自行、自費辦理電表出戶手續(xù)。 6.標的房產附屬地面車位使用數(shù)量由受讓方與“兩岸飄香”按各自租用房產面積比例確定。 7.標的房產內外的裝修垃圾及門頭廢棄廣告牌等須受讓方自行予以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8.轉讓方為一般納稅人,只能向(一般納稅人)受讓方提供稅率為5%的房屋租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只能向(非一般納稅人)受讓方提供房屋租賃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9.合同期外前四個月為浮動免運營費用裝修期,如合同提前解除,受讓方實際享有的免運營費用裝修期以六年轉讓期內受讓方實際履約時間同比例分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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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用途要求 |
1.房屋擬轉讓用途禁止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09版)第七十三條第四項規(guī)定的“人員密集場所”型行業(yè)。 2.意向受讓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由此造成意向受讓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轉讓合同不能履約的,相關責任和經(jīng)濟損失由受讓方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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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一)符合下列條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與競價。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兩年內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6個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12個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24個月。 2.意向受讓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具有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平米的在管商業(yè)經(jīng)營業(yè)績(業(yè)態(tài)須符合本公告轉讓用途要求第一條)。 3.意向受讓方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4.意向受讓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企業(yè)經(jīng)營異常名錄,以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qiyejingyingyichangminglu/)查詢結果為準。 5.意向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提供連帶擔保責任承諾。 (二)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聯(lián)合體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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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期要求 |
(一)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轉讓標的,就轉讓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轉讓方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轉讓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本次房屋轉讓以列示的標的面積為限,以移交時的實際現(xiàn)狀為準。實際移交面積與本公告中公示面積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面積誤差不調整成交轉讓費。轉讓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均不在轉讓范圍內,轉讓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額外服務,如由此造成受讓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轉讓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三)轉讓期內, 受讓方須承擔標的房產物業(yè)管理職責,受讓方需配合轉讓方的整體管理,符合文明創(chuàng)建要求。 (四)受讓方承擔轉讓房屋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燃氣、通訊(網(wǎng)絡)、垃圾清運、物業(yè)管理、停車、門前三包等相關費用,受讓方承擔的水、電費用包括自用部分和公攤部分(公攤部分包括路燈、景觀燈、樓梯燈等公共區(qū)域用水用電,以及正常的電損、水損,具體以水電氣等公共服務部門及物業(yè)公司最終核定的數(shù)據(jù)為準)。 (五)轉讓期內,受讓方對轉讓房屋進行改造、裝修、裝潢時,改造、裝修、裝潢方案須經(jīng)轉讓方同意,如因受讓方裝修方案未通過審查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且改造、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及消防通道,受讓方應立即恢復原狀。轉讓房屋的改造、裝修、裝潢費用及運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原因導致的維修費用除外)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六)受讓方須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版)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消防職責,并配合前述相鄰的“西湖藍寶酒店”對包括該標的房產在內的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tǒng)一管理。 (七)受讓方確保裝修、裝潢方案符合消防、環(huán)保、衛(wèi)生等主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受讓方完成裝修、裝潢后,如不能通過消防、環(huán)保、衛(wèi)生等相關主管部門驗收,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責任由受讓方承擔。在合同履行期內,受讓方負責轉讓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承擔房屋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受讓方應確保該房屋經(jīng)營業(yè)態(tài)符合消防等相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不符合的須無條件進行整改,并按照消防等部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安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受讓方應做好轉讓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范圍內的防火、防盜等工作,轉讓方、物業(yè)公司及上級部門對轉讓房屋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受讓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等問題及時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八)受讓方須按行業(yè)主管部門及轉讓方的統(tǒng)一要求安裝門頭招牌,安裝前須將門頭方案報轉讓方審核,并經(jīng)行業(yè)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轉讓合同履行完畢后受讓方自行予以撤除。 (九)受讓方應積極配合轉讓方及物業(yè)公司維護該房屋所在項目的公共設施、公共安全、公共衛(wèi)生和車輛秩序。在轉讓期內,受讓方不得出店經(jīng)營;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不得隨意在項目內任何公共區(qū)域張貼廣告、懸掛標志或文字;受讓方在獲得轉讓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項目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各種圖像;受讓方的經(jīng)營行為不得影響相鄰承租方的正常經(jīng)營和相鄰權,受讓方使用房屋期間給轉讓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受讓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受讓方違反上述第(三)、(五)、(七)、(八)、(九)項約定,視同受讓方違約,每發(fā)生一次扣除履約保證金總額的1%,作為受讓方支付的違約金。同時轉讓方或物業(yè)公司將立即下發(fā)書面通知限期立即整改,如受讓方拒絕整改或限期未完成整改的,轉讓方或物業(yè)公司可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直至完成整改,轉讓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如受讓方拒不整改逾期30日(含)的,視同受讓方嚴重違約,轉讓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收回該房屋,不予支付受讓方任何裝修補償、改造費用。 (十一)轉讓期內如受讓方經(jīng)營違反安全消防規(guī)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經(jīng)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下發(fā)書面整改通知后仍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fā)安全消防事件處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jīng)濟財產或人身損失的,視為受讓方嚴重違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受讓方限期清場搬離,此類情形轉讓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受讓方轉讓期間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不予返還受讓方履約保證金,如造成轉讓方損失或法律糾紛,受讓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轉讓期內,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延期繳納房屋轉讓費、履約保證金、水電費等費用,否則視同受讓方嚴重違約,轉讓方或物業(yè)公司可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直至受讓方繳齊拖欠的轉讓費等費用,由此導致相關損失及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如受讓方拒不繳齊拖欠的轉讓費等費用逾期30日(含)的,轉讓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收回該房屋,不予支付受讓方任何裝修補償費用。 (十三)如因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需要拆除、改造轉讓房屋或其他情勢變更因素導致合同解除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轉讓費按照實際轉讓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十四)因受讓方違約導致轉讓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受讓方應在轉讓方書面要求的期限內交還房屋。受讓方逾期不交,轉讓方將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同時受讓方須每天按中標合同日使用費標準的2倍支付房屋使用費;逾期超過30日(不含)不交的, 轉讓方可通過法律手段收回該房屋,或邀請公證部門介入清空該房屋并對房屋中的物品進行處置,且無須向受讓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五)受讓方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房屋,受讓方自《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物業(yè)公司簽訂《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及《物業(yè)管理合同》。轉讓方于上述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轉讓房屋現(xiàn)狀交付給受讓方;若因轉讓方原因推遲交房,則將轉讓終止時間進行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轉讓期不變;若因受讓方原因推遲交房,則轉讓終止時間不予順延,且以合同簽訂日作為房屋移交日計算轉讓費。《轉讓房屋現(xiàn)場交接清單》經(jīng)雙方交驗簽字、蓋章(按手印)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受讓方逾期十天不簽合同或未繳齊費用的將移交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處理。 (十六)《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受讓方投入的改造、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轉讓方所有和使用,或將房屋恢復至初始移交時原狀,并將轉讓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轉讓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十七)受讓方須在《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結束日前六個月簽定清空承諾函并交納清空保證金。 (十八)其他未盡事宜詳見《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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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價款支付及履約保證金 |
(一)轉讓費支付:首期轉讓費為首年6個月轉讓費總和,以后轉讓費每3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首期轉讓費須在《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簽訂前一次性轉賬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以后每期轉讓費須自下一期計費開始日前30日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二)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首年前6個月轉讓費用總和,并與首期轉讓費一并轉賬支付,轉讓期滿如受讓方未發(fā)生違約情形時轉讓方予以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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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本項目采取資格審查后一次性報價(以報價單為準)的方式進行,遵循有效最高價成交的交易原則,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資格審查材料評審 (一)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受委托方委托組建該項目評審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對意向受讓方的資格審查材料進行審查。評審委員會成員對意向受讓方某項資格審查材料如有不同意見,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確定該項資格審查材料是否通過。如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中有一項未通過,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格審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顯文字錯誤的內容等情況,評審委員會可以以書面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意向受讓方以書面方式進行必要的澄清、說明。意向受讓方的澄清、說明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意向受讓方不得主動要求澄清、說明。 (二)資格審查材料評審期間,意向受讓方不得離開資格審查材料遞交現(xiàn)場,并保持手機暢通,資格審查委員會隨時可能要求意向受讓方進行澄清說明。 (三)評審委員會在評審時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僅以此渠道查詢結果為準)查詢意向受讓方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如被列入名單,則不得通過資格審查。 (四)評審委員會在評審時通過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qiyejingyingyichangminglu/)(僅以此渠道查詢結果為準)查詢意向受讓方是否被列入企業(yè)經(jīng)營異常名錄,如被列入名錄,則不得通過資格審查。 第二階段 開啟一次性報價單 資格審查評審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受讓方,由現(xiàn)場監(jiān)督人員開啟其一次性報價單,并由項目負責人公開宣讀意向受讓方報價,評審委員會對報價有效性進行審查,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對意向受讓方的有效報價進行排序,有效報價最高者確定為受讓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受讓方,其報價單不予開啟,原封退還意向受讓方。 1.如產生1家合格意向受讓方的,則按意向受讓方的報價(不得低于轉讓底價)確定受讓方。 2.如產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如最高報價相同按下述情況處理: (1)如報價相同的意向受讓方中有優(yōu)先購買權人的,則同等價格下,優(yōu)先購買權人確定為受讓方; (2)如報價相同的意向受讓方中無優(yōu)先購買權人的,以抽簽的方式確定其前后次序。(抽簽辦法:抽簽分兩輪進行。第一輪最高報價人按照意向受讓方簽到表序號順序進行抽簽,確定抽簽順序號;第二輪按照抽簽順序號順序進行抽簽,確定最高報價排名順序,排名順序第一的最高報價人確定為受讓方) 3.項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簽訂合同的,不予替補,重新公開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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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支付 |
意向受讓方須于本項目公告期限內,通過本單位賬戶采取本地轉賬、異地電匯(均應提交加蓋銀行轉訖章的回單)的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匯入交易保證金(收款單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賬號:76700188004098682),并至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服務大廳財務窗口換取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往來結算收據(jù)。意向受讓方不得以現(xiàn)金形式繳納,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交易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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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讓方須遞交的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 |
一、意向受讓方應根據(jù)要求制訂資格審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1.企業(yè)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意向受讓方認為必要的其他證明資料。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原件(須按附件規(guī)定格式提交)。 (三)承諾函(須按附件規(guī)定格式提交)。 (四)保證金支付憑證(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往來結算收據(jù))及退還保證金聲明函(需按本轉讓公告中附件規(guī)定格式提交)。 (五)在管商業(yè)經(jīng)營業(yè)績,均須提供如下資料: 1.業(yè)績合同復印或影印件(業(yè)績合同是指意向受讓方或其全資子公司與房屋產權方簽訂的經(jīng)營權轉讓或租賃合同); 2.房屋產權方出具的項目正在履約及合同履行期內無欠租記錄的證明材料(格式見附件); 3.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 注:(1)產權方證明材料須加蓋產權方公章(產權方為自然人的,須產權方簽字),否則資格審查委員會可不予認可。(2)如果業(yè)績合同和產權方證明材料中建筑面積合同等要素不一致的,以產權方證明材料為準。(3)如意向受讓方經(jīng)營業(yè)績載體為自有房產,須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及意向受讓方與各業(yè)態(tài)經(jīng)營主體簽訂的經(jīng)營權轉讓或租賃合同,無須提供業(yè)績合同及房屋產權方出具的項目正在履約的證明材料。如該房產產權方為行政事業(yè)單位或國有企業(yè),不能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的,須提供業(yè)主證明。(4)如在管商業(yè)經(jīng)營業(yè)績簽訂主體為意向受讓方全資子公司,還須提供該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及與意向受讓方股權關系證明,如公司章程或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權關系證明或國家企業(y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公布的企業(yè)股東出資信息截圖。 (六)意向受讓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連帶擔保責任的承諾函(格式見附件)。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須加蓋意向受讓方公章,各項材料按順序排列,打印目錄并裝訂成冊。 二、報價單(報價單需按《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中規(guī)定格式提交(格式見附件),報價單須加蓋單位公章并單獨封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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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材料與報價單的遞交 |
一、資格審查材料 (一)數(shù)量:意向受讓方須提交一式三份資格審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二)簽署:資格審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須加蓋意向受讓方公章。每份資格審查材料的封面須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三)封裝:資格審查材料密封包裝。 (四)標記:包裝上標注“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項目資格審查材料”字樣并清楚標明意向受讓方的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同時加蓋單位公章(格式參考附件)。 注:資格審查材料中不得含報價。 二、報價單 (一)數(shù)量:意向受讓方須提交一份報價單(正本)。 (二)簽署:加蓋意向受讓方公章。 (三)封裝:報價單須單獨封裝。 (四)標記:包裝上標注“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項目報價單”字樣(格式參考附件),同時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并清楚標明意向受讓方的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格式參考附件)。 注:如果未按規(guī)定簽署或加寫標記,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不承擔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錯放或提前開封的責任,并可能導致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無效。 三、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的送達 (一)送達時間:北京時間2019年10月30日10:00 --10:30(以本項目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接收地點懸掛的電子顯示屏顯示時間為準)。 (二)送達地點: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13號開標室。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截止時間之后送達的資格審查文件及報價單,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拒絕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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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公告期限屆滿,按規(guī)定程序和要求確定受讓方后,受讓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轉讓價款和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受讓方繳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jīng)監(jiān)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xiàn)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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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52室;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受讓方為企業(yè)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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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77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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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受讓方于《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第一年首月轉讓費用10%的標準一次性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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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
受讓方存在下述情況造成項目無法履約須重新組織公開轉讓的,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 (1)超過規(guī)定時間無正當理由不領取《成交確認書》的; (2)領取《成交確認書》后無正當理由放棄受讓資格的; (3)未按照公告約定簽署《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的; (4)經(jīng)有權部門查實存在影響成交結果的違法行為的; (5)其他因受讓方原因造成無法簽訂《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的。 上述交易保證金優(yōu)先抵扣本次轉讓行為中交易雙方的交易服務費,其他部分交由委托方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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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一)意向受讓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轉讓公告的意向受讓方,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wǎng)站上及時發(fā)布(網(wǎng)址:http://ggzy.hefei.gov.cn),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wǎng)查詢。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四)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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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咨詢 |
現(xiàn)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候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5777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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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石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804(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5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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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1:資格審查材料封面
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項目(2019CXCJ0571)
資格審查材料
意向受讓方名稱:
意向受讓方聯(lián)系方式:
意向受讓方簽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項目(項目編號:2019CXCJ0571)的意向受讓方資格審查、競價、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的簽訂,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意向受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
附件3:
退還保證金聲明函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為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項目(項目編號:2019CXCJ0571)所提交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已于 年 月 日以銀行主動劃賬方式劃入你方賬戶。附件為貴中心出具的往來結算收據(jù)(復印件加蓋意向受讓方公章)。
退還保證金時請按以下賬戶退還我方。若由于內容不全、內容錯誤導致競買保證金未能及時退還或退還過程中發(fā)生錯誤,其責任和損失由我方全部承擔。
單位全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意向受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lián)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注:意向受讓方指定的收款賬戶須為意向受讓方本單位賬戶。
附件4:
承 諾 函
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為對轉讓公告表示完全響應,遵照轉讓公告的要求,特此確認并承諾:
1、我方確認,我方已仔細閱讀并研究了貴方的《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項目》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條款和條件,充分了解標的情況。
2、我方確認,我方完全同意轉讓公告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
3、我方保證:我方為參與本項目所提供的材料均為真實、合法、完整,否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jīng)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我方承諾,完全知曉并接受轉讓公告及所附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當我方被確認為受讓方,自該項目《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導致合同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簽訂,貴方有權扣除我方已繳納的保證金作為違反本承諾的違約金。
特此承諾。
意向受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聯(lián)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附件5:
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jīng)營有限公司:
公司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法人。該公司作為意向受讓方參與競標貴公司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本人作為 公司法定代表人向貴公司自愿承諾如下:
如 公司參加競標并最終中標受讓貴公司的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本人自愿作為擔保人為 公司(簡稱“受讓方”)與貴公司簽訂的關于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項下受讓方的轉讓費(包括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約定的轉讓費、賠償金、違約金)支付義務向貴公司承擔擔保責任,若受讓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本人向貴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本承諾書為無條件的、獨立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范圍包括本金、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為實現(xiàn)債權發(fā)生的費用(含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擔保期限為三年,自每期轉讓費應付款項履行義務到期之日起計算,直至履行完畢。
特此承諾!
擔保人(簽名):
簽發(fā)日期:
附件6:
履約證明
茲有我方不動產位于 ,證載建筑面積 平方米,現(xiàn)由(意向受讓方名稱)經(jīng)營管理/承租,經(jīng)營管理/承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目前合同正在履約且未發(fā)生拖欠租金的行為。
本證明有效期 天。
特此證明
附:經(jīng)營管理(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
產權方(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報價單封面
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項目(2019CXCJ0571)
報價單
意向受讓方名稱:
意向受讓方聯(lián)系方式:
意向受讓方簽章:
附件8:
報 價 單
項目名稱 |
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 |
項目編號 |
2019CXCJ0571 |
意向受讓方全稱 |
|
最終報價 (人民幣) |
小寫: 元/年 |
注:
1.最終報價不得低于轉讓底價,報價精確到元。
2.如表中填寫多個報價,報價無效。
3.請書寫工整、清晰、準確。
4.請將此報價單加蓋公章后按公告要求單獨密封包裝。
附件9:
經(jīng)營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產提供給乙方作為 經(jīng)營使用事宜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經(jīng)營房產及其附件的地址、面積、用途、現(xiàn)狀
1、 座落于 ,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結構為 ,該經(jīng)營房產用途為 。
2、房產使用用途:
第二條 :經(jīng)營房產使用期限
運營房產使用期限共 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將經(jīng)營房產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用裝潢期 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運營費用及支付時間、方式
1、首年運營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遞增情況 : 。轉讓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運營費用每 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清首期費用,以后每期費用應在下一個使用期開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賬戶(開戶行: ,單位: ,賬號: )??畹郊追劫~戶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憑證。合同期內如甲方需要變更租金結算賬戶,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1、乙方首次使用時,須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與首期費用一并支付。
2、如乙方經(jīng)營期間無違約情況發(fā)生,該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后不計息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及時結清經(jīng)營期間應承擔的運營費用及各項費用,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五條: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運營費用后,應于 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合同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原因推遲交房,則將經(jīng)營終止時間進行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轉讓期限保持不變。
3、甲方交付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tài)(轉讓時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現(xiàn)場交接清單》經(jīng)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甲方應保證經(jīng)營房產交付乙方之前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數(shù)字電視、寬帶網(wǎng)絡、衛(wèi)生、物業(yè)管理等相關費用應予以結清。
第六條:房屋收回
1、合同期滿或轉讓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或轉讓合同解除后 日內無條件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歸還甲方。
2、乙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轉讓期內乙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搬離屬于乙方的有關設施設備及財物并保持場內建筑的完好狀態(tài),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逾期未搬離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涉及相關費用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房屋的裝修裝飾、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無償歸甲方所有,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shù)匾平唤o甲方。
4、乙方同時應結清房產使用期間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及/或數(shù)字電視費、寬帶網(wǎng)絡費、衛(wèi)生、物業(yè)管理費、房屋、附屬物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費等所有費用。
5、甲乙雙方現(xiàn)場驗收交接后在《房屋現(xiàn)場交接清單》上簽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條:房屋的裝修改造及維護
1、房屋使用期間,乙方對經(jīng)營資產進行統(tǒng)一裝修、裝潢、改造,須遵守合肥市相關規(guī)定施工,工方案或裝修計劃書面報甲方同意并報建設規(guī)劃等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并保證建筑的安全性。改造、裝修、裝潢工程的報建及工程完成后的竣工驗收等相關手續(xù)由乙方自行辦理。經(jīng)營資產的裝修、裝潢、改造工作及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乙方應立即恢復原狀。乙方裝潢和使用房屋不得損壞轉讓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因裝修和使用房屋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終止,受讓方所有改造裝修無償歸轉讓方所有,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離、損毀。
2、乙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不得破壞或改變甲方與相臨產權人的產權界限,否則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糾紛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監(jiān)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3、如乙方因經(jīng)營需要對安全、消防、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改造或升級的,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升級的施工由乙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設施改造升級后不可移動的部分應在經(jīng)營結束后完好無償?shù)匾平唤o甲方。
4、在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乙方必須加強施工現(xiàn)場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進行房屋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jīng)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附屬設施主體結構交付時處于安全適用狀態(tài),轉讓期內,經(jīng)營房產及附屬設備設施(包括經(jīng)營房產單體內部及室外廣場)的修繕、安全管理等工作及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對于乙方裝修、裝飾、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義務,但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房屋主體結構(基礎、柱、梁、板)的維修、房屋的屋頂漏水及在施工單位質保期內的維修除外。屬于甲方維修范圍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組織維修,也可委托乙方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屬于乙方維修范圍的,乙方也應在發(fā)現(xiàn)后 日內組織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阻攔甲方維修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維護、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附屬設備,因乙方原因造成毀損滅失或發(fā)生故障的,由乙方負責修理、更換或按市場價賠償,具體方式由甲方?jīng)Q定;乙方拒絕的,甲方有權自行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運營費用并出具收款票據(jù)。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辦理經(jīng)營證照所需房屋證明等相關材料。
3、甲方對房屋主體結構的安全負責,并負責房屋主體結構日常的維修、維護。
4、甲方按現(xiàn)狀提供房屋現(xiàn)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使用、監(jiān)管等義務,經(jīng)營期內此類設備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在經(jīng)營期限內,甲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變更房屋的產權,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應保證房屋無產權糾紛,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7、合同期間,房屋和土地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由甲方依法交納。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經(jīng)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并根據(jù)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huán)評、消防備案及經(jīng)營證照等相關手續(xù)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運營費用及承擔各項費用,合同履行期內經(jīng)營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電話(網(wǎng)絡)費、物業(yè)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發(fā)生政府征收上述未列出項目單與房屋經(jīng)營用途有關的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承擔的水、電費用包括自用部分和公攤部分等公共區(qū)域用水用電,以及正常的電損、水損,具體以甲方最終核定的數(shù)據(jù)為準)。
3、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期內房屋日常維護管理、安全、消防、門前三包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
4、乙方負責房屋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yǎng)、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或監(jiān)管不當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房屋、附屬設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擔。甲方及上級部門對房屋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6、運營期內,全部經(jīng)營資產公共設施的安全及檢驗工作由受讓方安排專人負責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轉讓方協(xié)助。
7、運營期內,由乙方負責物業(yè)管理,費用自理。物業(yè)管理范圍包括運營房屋單體部分、室外廣場,室外廣場不可從事擺設攤點等經(jīng)營性行為。乙方在運營期間對第三方造成侵害,需要賠償?shù)?,由乙方負責。、乙方在日常?jīng)營時應協(xié)調好與其他業(yè)主以及物業(yè)公司之間的關系,同時應避免損害甲方的權益。
8、運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賃經(jīng)營或承包經(jīng)營、托管經(jīng)營等名義)整體轉讓、出借運營房產。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無條件收回房產,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補償。如因經(jīng)營需要,經(jīng)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進行局部招商,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相關合同截止期限不得超過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截止期限,且乙方仍應對第三人的義務向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簽署的與轉讓標的對應房產有關的合同,必須遞交甲方備案。招商面積的租金及費用交付義務,仍由乙方承擔。運營期內,因使用房屋而產生的各種糾紛須由乙方自行協(xié)調解決。甲方有權對招商合同進行檢查,如有違反或超出轉讓公告和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范圍的條款,或拒絕接受甲方檢查的,或乙方簽署的招商合同未提交甲方備案的,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無償收回資產,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經(jīng)營期內如甲方出售房屋產權,則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經(jīng)營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二)因甲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對乙方裝修部分在進行專項評估后進行補償。
(三)因乙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合同到期自然解除的,乙方經(jīng)營期間因經(jīng)營需要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實際經(jīng)營時間結算運營費用及各項費用,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互不進行任何經(jīng)濟補償,甲方對于乙方經(jīng)營期間的裝修部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如果政府部門、拆遷單位對于房屋的裝修部分進行專項經(jīng)濟補償,則該項裝修補償款為乙方所得: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體性商業(yè)開發(fā)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4、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經(jīng)乙方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
(六)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乙方限期清場搬離:
1、未按約定期限支付費用達 日的;
2、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3、擅自裝修、裝飾、拆改變動房屋或改變其主體結構的;
4、整體轉租、出借、轉讓該房屋或整體租賃經(jīng)營、承包經(jīng)營、托管經(jīng)營;
5、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6、逾期 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其承擔的費用的;
7、乙方經(jīng)營違反安全消防規(guī)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fā)安全消防事件處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jīng)濟財產損失的。
8、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私建亂搭。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每延遲一天應按 元/天的標準承擔違約賠償金(或按延遲的時間對經(jīng)營期限做相等的順延)。
2、甲方未及時對房屋主體結構進行維修、維護,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須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3、經(jīng)營期內,甲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元)。
4、甲方有本合同第十條第五款第1項約定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元);甲方有本合同第十條第五款第2項約定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元)。
5、如因該房屋的產權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評估損失并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條第六款所列行為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元)。
2、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或在施工中破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權界限的,甲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乙方還須對損壞部分進行維修復原。
3、經(jīng)營期內,乙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元)。
4、經(jīng)營期內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運營費用,除須補交運營費用外,每遲付一天應按 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5、經(jīng)營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清場并返還甲方房屋的,除須按最后一期運營費用標準補交延遲交房時間段內的運營費用外,每延遲一天還應按 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6、乙方經(jīng)營期內發(fā)生的違約金均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如甲方不再轉讓房產對應的經(jīng)營權,甲方在經(jīng)營期滿3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經(jīng)營期滿30日內將經(jīng)營房產交還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如甲方繼續(xù)對經(jīng)營房產進行經(jīng)營權轉讓,乙方若愿意繼續(xù)經(jīng)營,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參加新一輪轉讓競標,在同等條件下對經(jīng)營房產的經(jīng)營權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若乙方未能中標,應按約定及時清場搬離,歸還甲方房屋。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2種方式處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并報合肥市公共資源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合同簽訂地點: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相關部門備案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單 位 地 址: 單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合同附件:
承諾函
為維護產權交易工作的嚴肅性,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并承諾如下:
一、雙方已明確知曉《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2號)、《合肥市國有(集體)資產租賃管理暫行辦法》(合政辦【2018】41號)及本項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關于簽訂書面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
(一)《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受讓方確定后,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yè)經(jīng)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二)《合肥市國有(集體)資產租賃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要求及時簽訂合同及續(xù)租合同,并向同級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機構備案。原則上不得簽訂補充協(xié)議,因特殊情況需簽訂補充協(xié)議的,不得訂立違背主合同主要權利義務的條款。
(三)本項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關于簽訂書面合同的相關約定(詳見本項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
二、雙方承諾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簽訂 臨泉路勝利廣場配套設施(保齡球館)部分房產經(jīng)營權轉讓項目 的書面合同。如有違反,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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