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公告
項目名稱 | 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 | |||||||
項目編號 | 2020BFFCJ00297 | |||||||
委托方 | 合肥濱湖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 |||||||
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20年7月24日9:00始至2020年8月12日17:00止。 | |||||||
一、出租標的情況 | ||||||||
出租標的 | 所在層數(shù) | 結構 | 建筑面積(㎡) | 租賃期限(年) | 首年租金底價 (萬元) | |||
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 | 第一、二層 | 鋼混 | 1144.99 | 6 | 63.89058 | |||
1.標的坐落位置:合肥市濱湖新區(qū)惠園路與惠園西路交口東北角。 2.標的權屬情況:有房產(chǎn)證,有土地證。租賃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3.承租人承租后必須對外立面自行改建修繕,改建方案經(jīng)委托方審核確認后動工。 4.承租人承租后需自行進行改造及裝修,裝修時不可改變房屋結構、使用性質,不可違反《消防法》、《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等相關設計規(guī)范,需自行安裝自動滅火系統(tǒng)(噴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煙、溫感)、防排煙系統(tǒng)設施,并報驗住建部審批。 5.該房屋不具備排油、排煙、排污等設施,承租人禁止經(jīng)營重油煙餐飲品類業(yè)態(tài)。 | ||||||||
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一、二層以社區(qū)生鮮超市為主。具體經(jīng)營方案需經(jīng)招標人審核確定后實施,整體提升該物業(yè)現(xiàn)場形象展示及品牌實力。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
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租金每3個月支付一次,第一年、第二年租金為成交價,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實際租金基礎之上遞增5%,第四年租金與第三年租金一致,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實際租金基礎之上遞增5%,第六年租金與第五年租金一致。先支付后使用,本項目給予免租金裝修期3個月(租期內)。 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前三個月租金總和,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生效前提交,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 |||||||
二、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
(一)符合下列條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與競價。 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兩年內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6個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12個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24個月。 2.具有不少于10家正在經(jīng)營超市門店業(yè)績,且每家門店經(jīng)營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每家門店內生鮮占比50%以上。 3.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為準。 (二)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聯(lián)合體競價。 | ||||||||
三、承租條件 | ||||||||
1.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完成登記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及工程條件并認可租賃要求等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公告所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房屋租金的依據(jù),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3.租賃期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jīng)營,未經(jīng)委托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及與他人合作經(jīng)營。 4.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fā)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wǎng)絡)、垃圾清運、物業(yè)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5.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jīng)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6.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規(guī)及市政規(guī)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7.《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8.承租人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備案手續(xù)。 9.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承租人須明確租賃用途(不得違背出租公告要求),并在合同中具體注明。未經(jīng)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變更租賃用途。否則委托方有權責令停業(yè)整改,若承租人未按委托方要求及時整改的,委托方有權終止合同。 10.承租人為企事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在標的承租過程中所辦理的《營業(yè)執(zhí)照》中名稱如與承租人名稱不一致,則《營業(yè)執(zhí)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名稱須與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名稱一致,否則委托方有權終止合同。 11.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 ||||||||
四、承租人確定方式 | ||||||||
交易方式 | 本項目采取資格審查后一次性報價(以報價單為準)的方式進行,遵循有效最高價成交的交易原則,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資格審查材料評審 1.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受委托方委托組建該項目評審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對意向承租人的資格審查材料進行審查。評審委員會成員對意向承租人某項資格審查材料如有不同意見,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確定該項資格審查材料是否通過。如意向承租人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中有一項未通過,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資格審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顯文字錯誤的內容等情況,評審委員會可以以書面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意向承租人以書面方式進行必要的澄清、說明。意向承租人的澄清、說明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意向承租人不得主動要求澄清、說明。 2.資格審查材料評審期間,意向承租人不得離開資格審查材料遞交現(xiàn)場,并保持手機暢通,資格審查委員會隨時可能要求意向承租人進行澄清說明。 第二階段 開啟一次性報價單 資格審查評審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承租人,由現(xiàn)場監(jiān)督人員開啟其一次性報價單,并由項目負責人公開宣讀意向承租人報價,評審委員會對報價有效性進行審查,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對意向承租人的有效報價進行排序,有效報價最高者確定為承租人。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承租人,其報價單不予開啟,原封退還意向承租人。 1.如產(chǎn)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人的,則按意向承租人的報價(不得低于出租底價)確定承租人。 2.如產(chǎn)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的,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如最高報價相同按下述情況處理: (1)如報價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有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則同等價格下,優(yōu)先承租權人確定為承租人; (2)如報價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無優(yōu)先承租權人(僅限于原租賃合同中載明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的,以抽簽的方式確定其前后次序。(抽簽辦法:抽簽分兩輪進行。第一輪最高報價人按照意向承租人簽到表序號順序進行抽簽,確定抽簽順序號;第二輪按照抽簽順序號順序進行抽簽,確定最高報價排名順序,排名順序第一的最高報價人確定為承租人) 3.項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簽訂合同的,不予替補,重新公開出租。 | |||||||
五、意向承租人參與方式 |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金額 | 6萬元 | ||||||
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人須于本項目公告期限內,通過本單位賬戶采取本地轉賬、異地電匯(均應提交加蓋銀行轉訖章的回單)的形式向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匯入交易保證金(收款單位: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賬號:76700188004098682),并至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二樓服務大廳財務窗口換取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往來結算收據(jù)。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現(xiàn)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交易保證金。 | |||||||
意向承租人須遞交的資格審查材料 | (一)意向承租人應根據(jù)要求制訂資格審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1)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影印件) (3)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參與本項目的,須提供其總部(總公司)的授權書(格式自擬)。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影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原件(須按附件2規(guī)定格式提交)。 3.承諾函(需按附件3規(guī)定格式提交)。 4.保證金支付憑證(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出具的往來結算收據(jù))及退還保證金聲明函(需按附件4規(guī)定格式提交)。 5.業(yè)績證明材料: 本公告中要求的業(yè)績須為正在履約的業(yè)績,須提供: 1.不少于10家經(jīng)營門店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影印件),門店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負責人”與意向承租人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一致; 2.如門店經(jīng)營場所為自有房產(chǎn)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復印件(或影印件)(房屋證載權利人須為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分支機構、意向承租人法定代表人的不予認可)。 3.如門店經(jīng)營場所為租賃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復印件(或影印件)及在有效期內的租賃合同復印件(或影印件)(合同乙方須為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分支機構、意向承租人法定代表人的不予認可)。如合同甲方不是對應房屋證載權利人,另需提供房屋產(chǎn)權方授權出租方的授權委托書或委托運營管理協(xié)議、合同復印件(或影印件)等。 注:1.如業(yè)績載體對應的房屋是屬于行政事業(yè)單位或國有企業(yè)所有的,因歷史原因未辦理房地產(chǎn)權證或不動產(chǎn)權證書的,可提供未辦理房地產(chǎn)權證或不動產(chǎn)權證書的“情況說明”(格式見附件5)。 2.如業(yè)績合同中沒有顯示用途、面積、生鮮占比要素或業(yè)績合同中體現(xiàn)的用途、面積、生鮮占比與產(chǎn)權方(或其授權方)證明材料中不一致的,以產(chǎn)權方或其授權方證明材料為準(格式見附件5)。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須加蓋意向承租人公章。各項材料須按順序排列,打印目錄并裝訂成冊。 (二)報價單(報價單需按《出租公告》中規(guī)定格式提交(附件7),報價單須加蓋單位公章并單獨封裝。 | |||||||
資格審查材料的遞交方式 | (一)資格審查材料 1.數(shù)量:意向承租人須提交一式三份資格審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兩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2.簽署:資格審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須加蓋意向承租人公章。每份資格審查材料的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3.封裝:資格審查材料密封包裝。 4.標記:包裝上標注“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資格審查材料”字樣并清楚標明意向承租人的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同時加蓋單位公章(格式參考附件)。 注:資格審查材料中不得含報價。 (二)報價單 1.數(shù)量:意向承租人須提交一份報價單(正本)。 2.簽署:加蓋意向承租人公章。 3.封裝:報價單須單獨密封包裝。 4.標記:包裝上標注“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報價單”字樣并清楚標明意向承租人的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同時加蓋單位公章(格式參考附件)。 注:如果未按上述規(guī)定簽署或標記,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將不承擔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錯放或提前開封的責任,并可能導致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無效。 (三)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的送達 1.送達時間:北京時間 2020年8月13日10:00--10:30(以本項目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接收地點懸掛的電子顯示屏顯示時間為準)。 2.送達地點: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樓12號開標室。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截止時間之后送達或未封裝的資格審查材料及報價單,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將拒絕接收。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將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濱湖區(qū)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4樓;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承租人為企事業(yè)單位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 |||||||
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轉為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投標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jīng)監(jiān)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xiàn)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資產(chǎn)出租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77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承租人應按首年成交月租金10%的標準一次性向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務費。 | |||||||
七、其他說明 | ||||||||
其他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對出租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招標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wǎng)站上及時發(fā)布(網(wǎng)址:http://ggzy.hefei.gov.cn),該公告內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人應主動上網(wǎng)查詢。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
八、聯(lián)系方式 | ||||||||
現(xiàn)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朱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5188860 | |||||||
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鄭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765、66223290(合肥市濱湖區(qū)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4樓) | |||||||
本項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
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
圖一:標的所在位置(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圖二:標的外觀(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附件1:資格審查材料封面
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項目編號:2020BFFCJ00297)
資格審查材料
意向承租人名稱:
意向承租人聯(lián)系方式:
意向承租人簽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致: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權 (代理人的姓名)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的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項目編號:2020BFFCJ00297)的意向承租人資格審查、競價、資產(chǎn)出租合同的簽訂,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意向承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
附件3:
退還保證金聲明函
致: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
我方為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項目編號:2020BFFCJ00297)項目所提交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已于 年 月 日以銀行主動劃賬方式劃入你方賬戶。附件為貴中心出具的往來結算收據(jù)(復印件加蓋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還保證金時請按以下賬戶退還我方。若由于內容不全、內容錯誤導致競買保證金未能及時退還或退還過程中發(fā)生錯誤,其責任和損失由我方全部承擔。
單位全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意向承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lián)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賬戶須為意向承租人本單位賬戶。
附件4:
承 諾 函
致: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
我方對出租公告及其附件表示完全響應,特此確認并承諾:
1、我方確認,我方已仔細閱讀并研究了貴方的《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項目編號:2020BFFCJ00297)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條款和條件,并進行了現(xiàn)場踏勘、盡職調查,充分了解標的情況及相關政策法規(guī);
2、我方確認,我方完全同意出租公告及其附件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
3、我方保證:我方為受讓所提供的材料均為真實、合法、完整,否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jīng)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我方承諾,完全接受出租文件所附《租賃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若我方自該項目《成交確認書》出具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的,貴方有權扣除我方已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違反本承諾的違約金。
5、我方承諾,所經(jīng)營的每家門店經(jīng)營面積均不少于400平方米且每家門店內生鮮占比50%以上。
特此承諾。
意向承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聯(lián)系人:
電 話:
年 月 日
附件5:
業(yè)績證明材料
履約證明
茲有我方不動產(chǎn)位于 ,證載建筑面積 平方米,租賃給 用于超市經(jīng)營,實際經(jīng)營場所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目前合同正在履約。
本證明有效期 天。
特此證明
附:業(yè)績合同及房屋產(chǎn)權證明復印件
產(chǎn)權方或其授權方公章
(單位蓋章,個人簽字)
年 月 日
情況說明
合肥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
我單位為(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是位于 房產(chǎn)的產(chǎn)權方(授權管理方)。該處房產(chǎn)因歷史原因,未辦理不動產(chǎn)權證書(房地產(chǎn)權證)。
特此說明
產(chǎn)權方或其授權方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報價單封面
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項目編號:2020BFFCJ00297)
報價單
意向承租人名稱:
意向承租人聯(lián)系方式:
意向承租人簽章:
附件7:
報 價 單
項目名稱 | 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 |
項目編號 | 2020BFFCJ00297 |
意向承租人全稱 |
|
首年最終報價 (人民幣) | 小寫: 元 |
注:
1、最終報價不得低于出租底價,報價精確到元。
2、如表中填寫多個報價,報價無效。
3、請書寫工整、清晰、準確。
4、請將此報價單加蓋公章后按公告要求單獨密封包裝。
附件2: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房屋出租方(甲方):合肥濱湖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承租方(乙方):
合同簽訂地點:合肥濱湖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地址、面積、用途
房屋座落于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室,間數(shù):間。
建筑面積:m2 ;租賃用途:;
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合肥市服務業(yè)環(huán)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自起至止,計年整。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房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整(¥元),乙方應在接收房屋之前將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間無違約情況發(fā)生,該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滿后退還乙方(不計息);如乙方發(fā)生違約行為,則違約金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及時結清承租期間應承擔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含違約金),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房屋租金、交納方式、交納時間
(一)首年租金為人民幣:。遞增情況: 。
(二)乙方將租金繳至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雙方書面商定的方式進行支付。合同期內如甲方需要變更租金結算賬戶,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合肥高新區(qū)支行
戶名:合肥濱湖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54870188000001477
(三)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5日內向甲方繳納首期租金,計:,租金每3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應在下一個使用期開始 20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應于5日內將租賃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租賃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原因推遲交房,則將租賃終止時間進行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租期保持不變。
3、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tài)(招租時另有約定的除外),《租賃房屋現(xiàn)場交接清單》經(jīng)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第六條:房屋收回
1、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7日內無條件將房屋歸還甲方。
2、乙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租賃期內乙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shù)匾平唤o甲方。
3、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4、甲乙雙方現(xiàn)場驗收交接后在《租賃房屋現(xiàn)場交接清單》上簽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條:裝修改造
1、房屋租賃期間,乙方因經(jīng)營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的,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進行裝修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不得破壞或改變甲方與相臨產(chǎn)權人的產(chǎn)權界限,否則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和引起的產(chǎn)權糾紛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監(jiān)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2、如乙方因經(jīng)營需要對安全、消防、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改造或升級的,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升級的施工由乙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設施改造升級后不可移動的部分應在租賃結束后完好無償?shù)匾平唤o甲方。
3、在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乙方必須加強施工現(xiàn)場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進行房屋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jīng)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據(jù)。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辦理經(jīng)營證照所需租賃證明等相關材料。
3、甲方對房屋主體結構的安全負責,并負責房屋主體結構日常的維修、維護。
4、甲方按現(xiàn)狀提供租賃房屋現(xiàn)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使用、監(jiān)管等義務,租賃期內此類設備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變更租賃房屋的產(chǎn)權,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無產(chǎn)權糾紛,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經(jīng)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并根據(jù)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huán)評、消防備案及經(jīng)營證照等相關手續(xù)。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承擔各項費用,租賃期間該房屋產(chǎn)生的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電話(網(wǎng)絡)費、物業(yè)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期內房屋日常維護管理、安全、消防、門前三包等事項并承擔產(chǎn)生的相應費用。
4、乙方負責房屋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yǎng)、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或監(jiān)管不當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甲方及上級部門對租賃房屋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6、如房屋主體結構需要維修、維護的,乙方須書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經(jīng)營時應協(xié)調好與其他業(yè)主以及物業(yè)公司之間的關系,同時應避免損害甲方的權益。
7、租賃期內如甲方出售房屋產(chǎn)權,則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繼續(xù)承租的,應參加新一輪的房屋招租競標,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二)因甲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對乙方裝修部分在進行專項評估后進行補償。
(三)因乙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賃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間因經(jīng)營需要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實際承租時間結算租金及各項費用,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互不進行任何經(jīng)濟補償,甲方對于乙方承租期間的裝修部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如果政府部門、拆遷單位對于房屋的裝修部分進行專項經(jīng)濟補償,則該項裝修補償款為乙方所得: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體性商業(yè)開發(fā)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4、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乙方限期清場搬離,此類情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乙方承租期間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不進行任何補償:
1、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人的,與他人合作經(jīng)營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30 日的。
3、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處理好鄰里關系導致甲方被投訴、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每延遲一天應按/天的標準承擔違約賠償金。
2、甲方未及時對房屋主體結構進行維修、維護,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須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3、租賃期內,甲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9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三個月租金)
4、如因該房屋的產(chǎn)權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評估損失并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條第五款所列行為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個月租金)
2、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或在施工中破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chǎn)權界限的,甲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乙方還須對損壞部分進行維修復原。
3、租賃期內,乙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9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剩余租期總租金的 %。
4、租賃期內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除須補交租金外,每遲付一天應按 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5、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清場并返還甲方房屋的,除須按最后一期租金標準補交延遲交房時間段內的租金外,每延遲一天還應按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6、乙方承租期內發(fā)生的違約金均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第十三條:乙方接收房屋后,該處租賃房屋、附屬設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擔。租期內如果發(fā)生因乙方經(jīng)營違反安全消防規(guī)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fā)安全消防事件處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jīng)濟財產(chǎn)損失的,則視為乙方重大違約行為,乙方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法律后果,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1、合同期內,乙方欠繳租金或存在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停電和停水等措施;拖欠水電費、空調采暖費等相關費用超過7日的,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由此產(chǎn)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仍保留對上述所欠款項的追索權。
2、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擅自變更租賃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3、乙方需在開業(yè)前提供與合同約定品牌及乙方經(jīng)營商品商標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證書、授權經(jīng)營證明等文件。
4、租賃房屋中辦理的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需為承租人或承租單位法定代表人,否則視為轉租分租。
5、因乙方違約產(chǎn)生的違約金等款項,甲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扣除,乙方應于10日內補足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退還(不計息)條件如下:
1)合同期滿且雙方交接完畢;
2)合同提前終止的,雙方協(xié)商一致且交接完畢;
3)發(fā)生爭議導致合同提前終止的,爭議解決完畢。
6、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擅自進行房屋裝修、基礎設施設備改造升級的或者違反甲方關于規(guī)范裝修的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7、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剩余租期總租金的10 %的違約金,數(shù)額低于元的(三個月租金),按元(三個月租金)計。
8、租期內如果發(fā)生乙方經(jīng)營違反國家、省、市相關安全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關于消防安全的相關要求,在相關部門或甲方通知的期限內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9、甲乙雙方就合同中涉及各類通知、協(xié)議等文件以及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送達時送達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約定:
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乙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甲方雙方就該送達地址適用范圍包括雙方非訴時各類通知、協(xié)議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一審、二審、再審和執(zhí)行程序。
甲方的送達地址需變更時應該履行其通知義務,通過書面送達或在店面張貼通知或者發(fā)送短信到預留的手機號碼 的方式向乙方進行通知。乙方的送達地址需變更時應該履行其通知義務,通過直接送達或郵寄的方式向甲方進行通知。
在仲裁及民事訴訟程序時甲乙雙方地址變更時應當向仲裁機構、法院履行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
甲乙雙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義務,雙方所確認的送達地址仍視為有效送達地址,因當事人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當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法律文書未能被當事人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履行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的,以變更后的送達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對于上述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送達地址,法院進行送達時可直接郵寄送達,即使當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郵寄送達的文書,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約定,也應當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處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并報合肥市公共資源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合同簽訂地點:合肥濱湖。
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甲方執(zhí)叁份,乙方執(zhí)貳份,相關部門備案壹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濱湖新區(qū)玉龍路金融辦公區(qū)B座2F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0551-65188860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承諾函
為維護產(chǎn)權交易工作的嚴肅性,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并承諾如下:
一、雙方已明確知曉《企業(yè)國有資產(chǎn)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2號)、《合肥市國有(集體)資產(chǎn)租賃管理暫行辦法》(合政辦【2018】41號)及本項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關于簽訂書面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
(一)《企業(yè)國有資產(chǎn)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承租人確定后,出租方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產(chǎn)權交易合同,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yè)經(jīng)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二)《合肥市國有(集體)資產(chǎn)租賃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要求及時簽訂合同及續(xù)租合同,并向同級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機構備案。原則上不得簽訂補充協(xié)議,因特殊情況需簽訂補充協(xié)議的,不得訂立違背主合同主要權利義務的條款。
(三)本項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關于簽訂書面合同的相關約定(詳見本項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
二、雙方承諾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簽訂濱湖惠園商業(yè)樓2號樓一層、二層房屋租賃項目的書面合同。如有違反,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