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散兵鎮(zhèn)廢棄礦山生態(tài)修復(巢湖市宏光礦業(yè)有限公司及巢湖市宏光蓮塘建材加工有限公司)部分資產處置公告
巢湖市散兵鎮(zhèn)廢棄礦山生態(tài)修復(巢湖市宏光礦業(yè)有限公司及巢湖市宏光蓮塘建材加工有限公司)部分資產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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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2BFMCJ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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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巢湖市散兵鎮(zhèn)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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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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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監(jiān)督部門 |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 聯(lián)系方式: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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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交易系統(tǒng) |
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 網址:http://hy.ahggzyj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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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服務系統(tǒng) |
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 網址:http://ggzy.hefe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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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22年3月24日9:00始至2022年4月21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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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標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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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轉讓標的為巢湖市廢棄礦山生態(tài)修復項目(散兵鎮(zhèn))擬拆遷涉及的房屋、附屬物及機械設備,其中房屋建(構)筑物總面積約31367.1平方米;拆除范圍僅限評估報告所列示地面房屋建(構)筑物及機器設備設施,不包含圍墻、道路、地面以下結構及電力、供水、通信等公共設施。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與委托方聯(lián)系現場踏勘,自行向委托方咨詢確認標的具體情況,并與委托方簽訂現場踏勘表,且現場踏勘表須作為本項目資格審查材料進行提交。 上述資產轉讓已經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同意處置,安徽金泉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金泉評報字[2022]第0302號《資產評估報告》,資產評估結果已經有權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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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1007.67萬元 |
交易保證金 |
1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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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 |
1.受讓方應于《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并于《資產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收款單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賬號:767001880040986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受讓方須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合同簽訂前)向委托方指定賬戶(戶名:巢湖市國庫集中支付中心,開戶行:巢湖農商行營業(yè)部,賬號:20000344643710300000026)交納成交價10%比例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且無受讓方責任后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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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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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條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與競價。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兩年內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及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及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6個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及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12個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及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24個月。 2.具有有效期內的鋼結構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和聯(lián)合體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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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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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述轉讓標的包括拆除權以及拆除資產的殘余價值,以資產評估報告中列示的資產為限,以實際移交內容為準。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轉讓標的,了解標的詳細情況及施工難度。意向受讓方需自行了解標的權屬關系和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凡參與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數量、面積等,并認可轉讓資產現狀及轉讓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方調整成交價格,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本項目合同簽訂時,受讓方須一并向委托方提供拆除處置方案,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鋼結構建筑拆除施工方案以及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拆除處置方案經委托方及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且受讓方已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和履約保證金后,方可進場施工,具體進場施工時間以委托方通知為準。受讓方需在接到委托方進場施工通知后60個工作日內將標的物拆除并清運完畢,現場須清理干凈。 (三)受讓方須在委托方規(guī)定的期限內進場進行拆除、搬運,不得在未經委托方允許的情況下,私自進場工作。為保證拆除及時完成,遇到交叉施工作業(yè)或因標定內容不全有爭議的標的物,受讓方應無條件服從委托方協(xié)調和決定。受讓方未經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損毀和挖掘地面以下結構。本項目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及廢棄物由受讓方負責清運并妥善處理,受讓方須自行負責尋找建筑垃圾棄土場,并承擔全部費用及安全責任。 (四)受讓方須在雙方約定地點范圍內進行工作,嚴格按照行業(yè)規(guī)范操作,不得隨意走動。同時,受讓方需在施工區(qū)域設置安全圍擋并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識,如因受讓方原因造成環(huán)衛(wèi)罰款等處罰,其費用與損失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標的拆除的各項成本、稅費以及所有拆余物資的清理、搬運、裝卸等過程中涉及的稅、費等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拆除、裝運過程中不得損壞周邊在用建(構)筑物及公共基礎設施,如有損壞須按實價賠償。 (五)受讓方施工過程中不得將工程轉包,如委托方確認受讓方存在工程項目轉包情況,委托方有權要求停工并終止合同,同時扣除受讓方全部履約保證金。 (六)其他特別說明: 受讓方須遵守國家、省、市相關再生資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標的拆卸、清運、殘料處置等工作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服從委托方有關工作時間、人員、物品出入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現場監(jiān)督與管理,并遵守如下規(guī)定:①如在拆除過程中遇到特種作業(yè)的,須派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如金屬焊接切割等專業(yè))的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由具備相關資質的施工企業(yè)進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讓方須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拆除工作,受讓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員及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等相關資料應交給委托方備案存檔。③如在對轉讓標的拆卸、搬運或殘余物處置過程中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本次轉讓標的中可能包含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管理條例》所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內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管理條例》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對轉讓標的進行勘察。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1號)的規(guī)定,列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活動是指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行拆解,從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物理、化學特性的方法減少已產生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減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將其最終置于符合環(huán)境保護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不包括產品維修、翻新以及經維修、翻新后作為舊貨再使用的活動。受讓方對列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活動應當取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未取得處理資格的,應當將其交由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的處理企業(yè)處理。 (七)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資產轉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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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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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前須知 |
1.意向受讓方須登錄電子服務系統(tǒng),首次登錄須持有與電子服務系統(tǒng)兼容的數字證書,詳情參見電子服務系統(tǒng)辦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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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 |
支付方式 |
1.意向受讓方應當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轉賬形式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到達本項目本次公告指定賬號,且應當從意向受讓方賬號轉出。交易保證金賬戶信息如下:
2.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從交易保證金查詢系統(tǒng)中查詢交易保證金信息,并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 3.交易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與意向受讓方名稱應當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繳交易保證金,視同名稱不一致。交易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的,交易保證金無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證金的,評審不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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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交易保證金交納賬號采用動態(tài)虛擬賬號,項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證金交納賬號將會發(fā)生變化,請意向受讓方參與后續(xù)項目競價時,注意勿將交易保證金錯交至其他項目虛擬賬號或前次公告賬號。 2.如本項目前次成交失敗,委托方退還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意向受讓方重新參與競價的,須向本項目重新公告對應公布的交易保證金賬號重新交納交易保證金。 3.凡轉賬到其他項目虛擬賬戶或本項目前次公告賬戶的,交易保證金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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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讓方須遞交的競價文件資料(資格審查資料及報價資料) |
競價文件意向受讓方應根據要求制訂競價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資格審查資料(掃描件) 1.營業(yè)執(zhí)照(或單位法人證書); 2.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 4.有效的鋼結構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掃描件。 5.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掃描件。 6.現場踏勘表(需按本轉讓公告中規(guī)定格式提交并雙方蓋章)。 注:資格審查資料中不得含報價內容,否則評審不通過。 (二)報價資料 報價單,應按本公告中規(guī)定格式提交(詳見附件)。 備注:意向受讓方應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準備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格式要求加蓋意向受讓方公章或電子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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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的制作 |
1.加密競價文件(未提供的,競價無效): (1)加密競價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的電子標書制作工具軟件制作生成。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上傳遞交。 (2)意向受讓方請注意:①意向受讓方需采用最新版競價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具體請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投標工具下載;②在國際互聯(lián)網絡通暢狀態(tài)下啟用最新版競價文件制作工具軟件;③各意向受讓方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競價文件制作錯誤,因此導致競價無效,責任自負。 2.本項目不接收未加密的競價文件。 3.競價文件組成 (1)加密資格審查資料 有關格式資料見競價文件格式 (2)加密報價資料 有關格式資料見競價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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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及須知 |
1.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北京時間2022年4月22日 10:00 2.競價文件接收時間:加密電子競價文件的接收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時間起至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止(請意向受讓方合理安排加密電子競價文件的提交時間)。 3.意向受讓方須知 3.1意向受讓方須對競價文件進行電子簽章并使用數字證書加密,并于公告規(guī)定的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完成上傳并遞交。 3.2意向受讓方應當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完成加密競價文件的傳輸遞交(以接收到電子簽收憑證為準),并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競價文件。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未完成競價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競價文件。未按規(guī)定加密或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送達的競價文件,電子交易系統(tǒng)將拒收。 3.3意向受讓方未從電子交易系統(tǒng)遞交加密競價文件的,被視為競價無效。所遞交的非加密競價文件電子交易系統(tǒng)及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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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解密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一般為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30分鐘)對其加密競價文件進行解密,現場解密和遠程解密均可,解密失敗的風險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并保持在線,直到項目評審結束。 3.意向受讓方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本單位的競價文件進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須用同一數字證書。意向受讓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解密的視為其放棄競價。 4.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在監(jiān)督員或公證員監(jiān)督下按規(guī)定解密競價文件,導入并讀取成功解密的競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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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時間及地點 |
評審時間:同競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以本項目評審地點懸掛的電子屏幕顯示時間為準) 評審地點: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備注:意向受讓方可以在線解密競價文件,無須到達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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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
1.本項目采用網上提交競價文件方式,有關網上操作詳見《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投標操作規(guī)程》(詳細見本公告上傳附件2內容),意向受讓方必須嚴格遵守,該規(guī)程是本公告的重要組成部分。 2.公告中要求加蓋公章或電子簽章的,均可以提供加蓋公章的掃描件,也可以在網上競價文件編制時加蓋電子簽章;公告要求提供的證明資料均應在網上競價文件制作時制作成電子件上傳。競價文件中提交的資料模糊不清的,評審委員會將按不利于意向受讓方的理解進行評審,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3.競價文件的澄清,評審委員會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發(fā)送給意向受讓方,從發(fā)起遠程網上問詢至問詢結束原則上為15分鐘,意向受讓方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4.因系統(tǒng)出現軟件設計或功能缺陷、運行異常等情況,可能影響本次評審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委托方(或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有權中止或終止本項目評審活動,意向受讓方、委托方、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各方免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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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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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采取資格審查后一次性報價(以報價單為準)的方式進行,遵循有效最高價成交的交易原則,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資格審查資料評審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受委托方委托組建該項目評審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對意向受讓方的資格審查資料及交易保證金進行審查。評審委員會成員對意向受讓方某項資格審查資料如有不同意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該項資格審查資料是否通過。如意向受讓方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項未通過或交易保證金未按要求提交的,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第二階段 開啟一次性報價單 資格審查評審結束后,由監(jiān)督人員解密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受讓方一次性報價單,評審委員會對報價有效性進行審查,并按報價從高到低的順序對意向受讓方進行排序,有效報價最高者確定為受讓方。 1.如產生1家合格意向受讓方的,則按意向受讓方的報價(不得低于轉讓底價)確定受讓方。 2.如產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如最高報價相同按下述情況處理:由評審委員會以抽簽的方式確定其前后次序。抽簽辦法:采用一次性抽簽方式,即被抽中的確定為受讓方。 3.項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簽訂合同的,不予替補,重新公開轉讓。 備注: 1.競價文件中報價單內容與系統(tǒng)中報價信息內容不一致的,以報價單為準。 2.評審過程中,競價文件中存在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顯文字錯誤的內容等情況,如需要意向受讓方澄清、說明或補正的內容,評審委員會將可能進行問詢,意向受讓方應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并保持在線狀態(tài),以便及時接收評審委員會可能發(fā)出的問詢函,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復,若意向受讓方未及時回復,視為放棄澄清。 3.因意向受讓方授權代表聯(lián)系不上、沒有及時登錄系統(tǒng)等情形而無法接受評審委員會問詢的,有關風險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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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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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在網站上發(fā)布成交公告。 1.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以《成交確認書》形式通知成交人,并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向成交人發(fā)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fā)出即視為送達。 2.成交公告發(fā)布后,成交人請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領取《成交確認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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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受讓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轉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繳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jiān)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資產轉讓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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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qū)677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jiān)督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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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標的成交價500萬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為4%;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為2%;超過5000萬元至50000萬元的部分,為1%,50000萬以上部分,為0.25%。交易服務費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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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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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受讓方,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fā)布(網址:http://ggzy.hefei.gov.cn/),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5.疫情期間,各市場主體均應當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間交易服務指南》(官網鏈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謝謝理解、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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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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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向工;聯(lián)系電話:0551-88381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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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程工,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219(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4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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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委托方和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附件1.資產轉讓合同.docx 附件:附件2:《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投標操作規(guī)程》.doc 附件:評估報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