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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物業(yè)管理費
原項目編號:2016FACZ3961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09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物業(yè)管理費變更公告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物業(yè)管理費”項目(項目編號:2016FACZ3961)變更公告如下: 1、本項目第四章評標辦法初審表中第12項人員配備的投標文件格式及提交資料要求原為“需提供項目經理的學歷、學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復印件或影印件”,現變更為“需提供項目經理的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復印件或影印件”。 2、本項目第六章采購需求物業(yè)管理服務范圍、要求和人員配備中的“注:以上人員中項目經理的學歷、學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或影印件,其他人員配置情況由采購人在中標供應商進場服務前核查,人員須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配置到位,否則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報監(jiān)管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b>現變更為“注:以上人員中項目經理的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或影印件,其他人員配置情況由采購人在中標供應商進場服務前核查,人員須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配置到位,否則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報監(jiān)管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供應商及時下載。 單位:安徽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lián)系人:李工 電話:0551-66223645;66223646 傳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6年12月2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