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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市財政局選聘2017-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工程造價咨詢定點單位
原項目編號:2016FFCZ4320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3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財政局選聘2017-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工程造價咨詢定點單位第3包答疑公告(二) “合肥市財政局選聘2017-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工程造價咨詢定點單位”項目(項目編號:2016FFCZ4320)第3包答疑公告(二)如下: 1、本項目原招標文件中第32頁“內部管理”變更后部分評分細則:“(1)投標供應商經批準設立中共黨組織,黨組織機構健全的,得3分,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設立中共黨組織的批準文件或其他經評委會認可的證明材料復印件或影印件;(2)自2014年1月1日以來,設立的中共黨組織在黨建工作年度考核中獲得過優(yōu)秀及以上等次的,另外加2分,投標文件中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或影印件?!?/span> 在中共安徽省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委員會黨建工作年度考核會頒發(fā)“先進基層黨組織或先進黨組織”,沒有“優(yōu)秀黨組織”的稱號之說,請問“先進基層黨組織或先進黨組織”是否符合此條評分辦法第(2)條中的“優(yōu)秀及以上等次”? 答: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以總公司名義報名,是否需要提供總公司以及在皖分公司納稅證明?提供的納稅申報表時間截止到什么時期? 答:按招標文件及“合肥市財政局選聘2017-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工程造價咨詢定點單位第3包答疑及變更公告”執(zhí)行。 3、本項目配備人員是否均需提供社保繳納證明? 答:按招標文件及“合肥市財政局選聘2017-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工程造價咨詢定點單位第3包答疑及變更公告”執(zhí)行。 4、“人均創(chuàng)收評分項”打分依據(jù)是什么?能否以2016年度1-10月份數(shù)據(jù)為基礎? 答:人均創(chuàng)收評分項按以下標準評分: “人均創(chuàng)收(G)評分,G=總收入/實際繳納社保人數(shù)。G ≤10萬元,得5分;10萬元〈G≤15萬元,得7分;G>15萬元,最高得10分。 注:(1)投標人應如實準確填寫下表并加蓋投標供應商公章,如出現(xiàn)信息不準確或計算錯誤,此項不得分; 數(shù)據(jù)類別 數(shù)據(jù)來源及計算方式 最終數(shù)據(jù) 總收入(X) X= 實際繳納社保人數(shù)(Y) Y= 人均創(chuàng)收(G=X/Y) G=X/Y (投標供應商公章) (2)“總收入”以2015年度或2016年度數(shù)據(jù)為基礎,須提供2015年或2016年財務審計報告或納稅申報表; (3)“實際繳納社保人數(shù)”以“總收入”相應年度的12月份投標供應商在職員工數(shù)據(jù)為基礎,須提供該月份投標供應商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至少須反映出繳納社保的總人數(shù)),社保證明材料的格式參照投標文件格式七“投標授權書”備注中關于社保證明材料的要求。” 5、是否需要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審計報告?(包括總公司以及在皖分公司) 答:按招標文件及“合肥市財政局選聘2017-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工程造價咨詢定點單位第3包答疑及變更公告”執(zhí)行。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聯(lián)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lián)系人:劉工 電話: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7年1月2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