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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市城管局經開區(qū)垃圾轉運站垃圾運輸服務
原項目編號:2016FFCZ420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10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城管局經開區(qū)垃圾轉運站垃圾運輸服務項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城管局經開區(qū)垃圾轉運站垃圾運輸服務”項目(項目編號:2016FFCZ4206)答疑公告如下: 1、招標文件第四章評標辦法第九條第2點“對投標文件進行詳審”中的經營環(huán)境評分標準“投標供應商在本地擁有固定辦公場所,沒有不得分。其中:辦公場所建筑面積<100平方米,自有的得4分,租賃的得1分;100平方米≦辦公場所建筑面積<200平方米,自有的得6分,租賃的得2分;200平方米≦辦公場所建筑面積<300平方米,自有的得8分,租賃的得3分;300平方米≦辦公場所建筑面積,自有的得10分,租賃的得4分”。請問是否可以將租賃辦公室場所得分適當提高? 答:否,按招標文件要求執(zhí)行。 2、招標文件第四章評標辦法第九條第2點“對投標文件進行詳審”中的業(yè)績評分標準“自2011年1月1日以來:1、投標供應商具有地級市(不含縣級市)及以上城市單項專業(yè)垃圾運輸服務合同且年度生活垃圾運輸量5萬噸(不含)以下的得2分;2、投標供應商具有地級市(不含縣級市)及以上城市單項專業(yè)垃圾運輸服務合同且年度生活垃圾運輸量5萬噸—15萬噸(不含)得4分;3、投標供應商具有地級市(不含縣級市)及以上城市單項專業(yè)垃圾運輸服務合同且年度生活垃圾運輸量達15萬噸—25萬噸(不含)得8分;4、投標供應商具有地級市(不含縣級市)及以上城市單項專業(yè)垃圾運輸服務合同且年度生活垃圾運輸量25萬噸以上的得12分”。請問是否可以將垃圾運輸總量適當降低? 答:否,按招標文件要求執(zhí)行。目前,我市城區(qū)生活垃圾平均日產量為3850噸左右,且以8%-10%在逐年遞增。根據最新統計數據,2016年經開區(qū)全年生活垃圾產生量19.73萬噸,根據遞增規(guī)律,經開區(qū)在2019年全年垃圾產生量將突破25萬噸。為確保該區(qū)生活垃圾運輸平穩(wěn)推進,因此將25萬噸設定單項業(yè)績滿分下限。 3、招標文件第四章評標辦法第九條第2點“對投標文件進行詳審”中的應急車輛配備評分標準“企業(yè)自有單車總質量不小于7000KG的后裝式垃圾壓縮車:自有數量<5臺的,得一分;5臺≦自有數量<10臺的,得3分;10臺≦自有數量的,得5分。 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投標車輛行駛證掃描件或影印件(總質量參照車輛行駛證信息,若車輛行駛證無法體現出車輛總質量,投標文件中須提供其他能反映出車輛總質量的證明文件);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車輛全景照片(分公司、子公司或者租賃車輛不得分)”。請問是否可以改為分公司、子公司或者租賃車輛也可以得分? 答:否,按招標文件要求執(zhí)行。 4、招標文件第59頁油耗費用項中參考標準為2226升/天,而招標文件第73頁油耗費用項中參考標準為2552升/天,請問以哪個為準? 答:油耗費用項參考標準為2226升/天。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聯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 項目聯系人:劉工
電話:0551- 66223922、66223748 傳真:0551- 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7年2月24日
三、附件